项目概况 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缑氏镇缑氏村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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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39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缑氏镇缑氏村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3,4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34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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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偃师区缑氏镇缑氏村,框架结构,三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336.87平方;建筑基底面积为:634.00平方;消防建筑高度18.25米;建筑檐口高度16.05m;建筑屋脊高度20.45m。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工期:60日历天。 5.4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和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 5.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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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执行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 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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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资料。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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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偃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区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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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 | |||||||||||||||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67598003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领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333号炎黄科技园B4研发楼10层 | |||||||||||||||
联系人:傅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81188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傅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811880 |
招标
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缑氏镇缑氏村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4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139
预算金额341万元
招标公司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0379-675980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领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傅女士0379-6581188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3
公告正文
洛阳市偃师区缑氏镇人民政府2024年偃师区缑氏镇缑氏村特色农副产品加工销售中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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