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第一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二院肠内营养制剂采购第一包
项目编号: WH01CG2019HW59460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10月18日
开标日期: 2019年11月15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乐善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芜湖联盛商业广场2#楼6517;
中标价:191200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均衡全营养素:力存均衡(均衡营养型全营养素),能量密度440kcal/100g;蛋白质:14%,脂肪:28% ,碳水化合物:58%;剂型:粉剂;数量:3600kg;单价:220元/kg;服务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正飞、涂雄文、陈素平、曹曼、魏来林
招标人名称: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553-3853727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万工 联系电话: 18055379696
收费标准:按《关于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管[2016]139号文)执行
收费金额:18888元
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0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徽商财富广场1010室(长江中路66号) ,联系电话:18055379696。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业绩及其他
中标单位业绩:
1、销售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0月20日;
2、销售医院: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5月30日;
3、销售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3月31日;
4、销售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7月1日;
5、销售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5月16日;
6、销售医院: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5月16日;
7、销售医院: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5月4日;
8、销售医院:浙江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0月1日;
9、销售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10、销售医院:宁波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签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中型企业:安徽万春医药有限公司
小型企业: 广东君悦营养医学有限公司、山西亚宝营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拜仑斯特临床营养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