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淳分中心)高淳区妇幼保健所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04.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8/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高行审投资[2018]151号
预算金额10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25-568625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淳分中心)高淳区妇幼保健所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编号: AGC180566-03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所 建设项目高淳区妇幼保健所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消防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高行审投资[2018]15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5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5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消防工程
2.2 工程地点:高淳区淳溪街道北漪路20号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
2.5 结构类型: 其他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4.35万元
2.8 招标内容: 消防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1-3层消防工程,改造面积2000m2;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60m2,水池设计容积288m3,包含新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0 工程规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5.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年10月15日16时35分到 2018年10月22日16时35分为止
8. 其他
1、开标时,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接受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2、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高政规发【2014】4号文)的要求,进入我区建筑市场的区外施工企业必须到南京市高淳区建工局建管科(局三楼,电话025-57314786)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注:办理单项登记手续时不再缴纳建筑市场诚信保障金)
3、a.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
b.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淳分中心专用账户,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4、(一)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将以下材料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录入: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有效的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
(二)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自行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其它内容中的有关资料:
1)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高淳区建工局出具的“备案联系单”原件(区外企业);
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2018年04月-2018年09月)投标申请人为投标建造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的建造师如是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必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投标建造师本人有效退休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资料缺项视为资审不通过。
5、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将于招标文件中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6、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和K值、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7、【友情提醒】:本公告“资格审查方法”第二条第五款(b)规定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按苏建规字(2017)1号要求,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8、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高淳区妇幼保健所 代理机构:南京国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京市中山南路321号现代大厦25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电 话:025-5686253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白下支行
账 号: 账 号:10358000000455895

公告来源: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1/20181016/5b2a50c0-1a7e-48a5-9649-55207a842f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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