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的结果公告
金额
164.9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8/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336
预算金额166.14万元
招标公司山西中医药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351-317987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晓丽0351-6862513
中标公司山西长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64.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336
二、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 2 | 项 | 报价:1649472(元) | 山西长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89号天龙大厦二层 | 91140000070455350L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 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 | 保安公司根据学校的用人需求,为学校提供合格的保安员。保安公司需要办理好相关的上岗资质证,并给保安员配备合法、统一的制式服装和相关必备用品,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等要求。 |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 1.保安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调度,积极协助学校相关的公务活动。 2.保安公司负责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有效的服务跟踪和管理,对派遣保安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主动撤换不符合要求的保安员,学校同时予以配合。 3.保安公司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派遣前后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必要的业务培训。等标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丽青,张文生,郭子儒(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70%向成交人计取成交服务费,取费基数为委托项目的成交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14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中医药大学
地 址:晋中市高校园区大学街121号
联系方式:0351-3179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发展路15号中绿环保科技大厦3层
联系方式:0351-6862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晓丽
电 话:0351-6862513
附件信息:
得分汇总表.pdf得分汇总表.pdf
332.2K
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doc竞争性磋商文件(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doc
279.5K
二〇二二年七月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山西中医药大学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336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磋商文件13一、总则11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一部分磋商公告1目录
八、保密和披露25七、签订合同24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9五、开启18四、响应文件的退回18三、响应文件14
二、符合性审查要求32一、资格性审查要求30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30十一、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29十、违约处罚28九、询问和质疑26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2第六部分合同范本40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6四、评分细则34三、无效响应的情形34
3、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2、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2-6-010924-001、0021、项目编号:1499002022CCS01336一、项目基本情况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上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
本次磋商项目共一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7、采购需求:6、最高限价:1661400.00元5、预算金额:1661400.00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
1 | 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 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 | ||
采购项目所需的特殊要求 | 无 | |||
服务地点 | 晋中市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磋商文件内具体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服务年限: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3、方式:在线获取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2.地点:1.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时00分00秒至2022年07月23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响应文件需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上传,在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四、响应文件提交(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监督部门: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351-41232781.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代理机构。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开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电话:0351-3179872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121号采购单位:山西中医药大学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0351-3179872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老师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6862513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发展路15号中绿环保科技大厦3层(发展路与电商街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南)名称: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子响应须知附表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话:0351-6862513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韩昊、宋剑峰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本项目各包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壹仟肆佰元整¥:(小写)1661400.00元注:供应商首轮报价不得超过其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无效。 |
2 | 服务年限 |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
3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不允许 |
4 | 响应文件份数及解密时间 | 供应商需在政采云系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解密时间30分钟。纸质文件:三份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14时30分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发展路15号中绿环保科技大厦3层 |
5 | 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文件副本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须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4.1纳税凭据: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详见商务技术要求,如有需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无要求可不提供;7.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详见商务技术要求,如有需提供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无要求可不提供;8.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及交纳要求:2.1万元人民币供应商在开标前,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数额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采用网上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支付的,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并确保在开标之前到账。收款单位: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帐 号:679555333注:(1)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磋商保证金或未在开启时间之前到账的,均将被视为无效响应。(2)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时,须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可简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 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供应商响应文件需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见‘响应文件格式’);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此项内容不需要供应商提供。10.1查询地址:“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10.2查询截止时间: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10.3查询内容:“信用中国”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11.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注:(1)第1-9项资格证明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2)第10项查询结果中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情形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查询记录与其他评审资料一并保存。 |
6 | 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磋商文件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磋商文件格式’)若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可不提供;★3.磋商函(见‘磋商文件格式’);★4.报价一览表 (见‘磋商文件格式’);★5.商务条款响应表(见‘磋商文件格式’);★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见‘磋商文件格式’);7.政策性要求(见‘磋商文件格式’);8.服务方案(格式自拟)9.理解与认识(格式自拟)10.项目组织与进度控制(格式自拟)11.项目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格式自拟)12.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格式自拟)13.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见‘磋商文件格式’)14.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加★的商务、技术文件若有一项未提供或无效,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开启后补正。 |
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并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按6%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按6%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注:如本项目(包)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或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或需要由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本项第1-4项应作为资格证明文件与本表第5项内容一并提交,否则投标无效。 |
8 | 磋商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
9 | 磋商小组成员构成 |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小组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
10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否 |
11 | 现场勘查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2 | 标前答疑 |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如需要,书面通知 |
13 |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第六部分合同范本中相关内容,对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方代表签字确认。 |
14 | 本项目所属行业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属其他商务服务业 |
15 | 成交服务费 | ¨不要求承担þ要求承担费用标准或金额: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70%向成交人计取成交服务费,取费基数为委托项目的成交金额。交费时间: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公司一次性支付。交费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响应文件编制 | 1.1供应商应使用政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按照操作手册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签章。同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1.2在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时,需对应系统中每个模块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按照指定对应模块,逐条完成上传,保存后提交。如:上传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要把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形成独立PDF格式文档,在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模块处完成上传。1.3电子响应文件所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均随响应文件统一编排页码进行上传。 |
2 |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 2.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政采云系统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在收到解密指令后,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2.2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2.3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流程:使用用户名密码或电子CA登录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开标评标→找到对应项目→解密→输入CA密码→开始下载→解密完成。2.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以下情形:(1)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使用非本次投标加密用CA数字证书解密的;(3)供应商使用的CA数字证书属于注销或无效或损坏的。 |
3 | 其他 | 3.1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均采用电子形式进行,纸质文件仅用于存档。在评审过程中,当政采云系统出现异常情形时,经请示财政部门同意后,采购代理机构可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活动。3.2待系统恢复后,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线下开启、评审结果数据录入政采云系统。 |
2.1采购方:指进行本次磋商活动的单位。即:山西中医药大学。2.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1.适用范围一、总则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2.6磋商文件:是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条件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及本磋商文件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向按期提供响应文件参加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代理机构:指在采购方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磋商活动,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两个以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若《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加的:3.3关于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见前附表第3项)。3.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标。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需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要求提供有效资格证明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磋商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6)联合体参加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下载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磋商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加磋商活动,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中要求的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6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磋商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3.5关于关联企业(9)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4.合格的服务分公司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3.7关于分公司参加磋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方案与技术方案被采购人采用时,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相关内容必须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实施,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6磋商要求5.1供应商应承担准备和参与磋商有关的所有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费用4.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8.2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8.1本次磋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8.解释权7.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发出(视同书面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7.通知6.2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勘查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勘查或者召开答疑会的,详见供应商前附表第11.12项。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潜在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响应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一部分磋商公告;9.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9.磋商文件的内容二、磋商文件8.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9.2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被确定为响应无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合同范本;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0.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0.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10.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0.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下同)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9.3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磋商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1.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国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料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1.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三、响应文件
12.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及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和提供的服务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和政策性要求的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12.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12.2.3响应文件的份数、加密如供应商参加多包磋商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第七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12.2.2格式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和系统中的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扫描件或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12.2.1编排要求
12.3.1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提交方式详见前附表第5项。未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12.3磋商保证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数字电子CA(单位、法人或个人)进行加密。12.2.3.2响应文件加密本次磋商须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3.1响应文件的份数
12.3.4.3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2.3.4.2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2.3.4.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2.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2.3.3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2.3.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2.4.2供应商应按报价要求的内容认真填报“报价一览表”。12.4.1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保留两位小数)。只要填报了一个确定数额,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提供承载本次服务所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保险、验收、培训、相关服务及相关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磋商报价12.3.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报价。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3.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2.3.4.4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13.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3.2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1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本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2.4.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方案的报价。12.4.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整包内容分别填报,不得拆包分项报价。
13.3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方可要求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一段时间,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时,本须知关于磋商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规定仍适用。13.2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3.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无效。13.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3.5为提倡诚实信用的磋商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重大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重大偏离,则磋商小组有权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4.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电子CA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14.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电子CA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CA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14.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7.1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启时间止发出解密指令,供应商接到解密信息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加密电子文件时的电子CA进行解密(可远程解密)。17.解密16.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响应文件解密时间15.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首次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视为供应商退回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退回
18.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已解密的响应文件(含补充、修改)进行撤回。18.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否则,按无效处理。1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加密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3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后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供应商不足法定磋商家数时,不得进行下一步评审程序。17.2解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将无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除特殊情形需请示财政部门采用其他方式外,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解密。
19.4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发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19.3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磋商会议开启活动。19.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9.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响应文件开启及其有关事项五、开启
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0.组建磋商小组六、磋商程序和要求19.8供应商未参加开启活动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19.6供应商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5本项目公开唱标顺序为系统中供应商顺序。
20.7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6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20.5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0.4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评审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3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20.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21.4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确定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21.3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审查结果(评审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1.2依据磋商文件中规定“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磋商小组成员按分包顺序对每包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独立审查。21.1磋商小组成员首先对磋商文件进行符合性、合理性审查,并签字确认。如磋商文件内容中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或歧视性等条款,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并停止本项目评审。21.评审20.8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A.未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作出实质上响应的;21.8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21.7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主要商务技术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经磋商小组成员认定完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2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应当在“政采云系统”中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中进行回复。磋商小组成员根据回复内容,判断其是否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21.5在审查过程中,除资格证明文件外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过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9如果未对磋商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22.2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询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22.1磋商小组成员与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本次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进行磋商(询标)。22.磋商(询标)21.12响应文件评审结束,对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1.11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21.10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与发生特殊情况外,只依据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
(4)磋商小组对答复内容经过评审后认为其没有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3)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2)未在答复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对询标函所有内容做出答复函的,22.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22.3在磋商(询标)过程中做出的实质性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组长将实质性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系统”给各供应商发出询标函。各供应商在接到询标函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提交加盖供应商电子CA章的对询标函所有内容作出的答复函。
23.4提交的最终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CA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23.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函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的,视为放弃最终报价。23.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函。2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开启第二次报价通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第二次(最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3.最终报价(5)存在采购人不能接受内容的等情形。
23.6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足法定供应商数量的,需依法重新组织磋商活动或终止磋商活动。(4)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3)未按最终报价函要求进行填报或最终报价函填报不完整的;(2)未在最终报价函中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电子CA章的;(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的;23.5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无效:
24.2.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各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24.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24.1.2价格评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评审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4.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按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的综合评分细则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得分。24.1综合评分原则24.综合评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原则
26.编写评审报告25.1本次磋商项目,授权磋商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优先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5.确定成交供应商24.2.4磋商小组成员对推荐顺序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活动继续进行。24.2.3综合得分与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24.2.2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各供应商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及响应文件解密情况;(一)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的具体方法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记录和磋商情况及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27.3采购方、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相关部门。27.2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畸高、畸低的情形外,代理机构或者采购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27.1磋商小组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27.评审复核26.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出具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提出成交供应商的排序名单。
28.5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相关规定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28.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磋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8.3磋商开始,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28.2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方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8.1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响应内容及服务方案和其他信息。28.磋商过程保密
(二)出现影响磋商公正、公平行为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方式适用情形的;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0.磋商项目终止29.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代理机构均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9.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一)采购方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1.1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31.成交公告与成交通知七、签订合同30.2在磋商活动中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终止磋商活动,通过发布终止项目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磋商任务取消原因报送相关部门。(三)在磋商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情形除外。
31.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方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1.2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要求;(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3.签订合同32.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32.1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收费基准价格的70%向成交人计取成交服务费,取费基数为委托项目的成交金额。32.成交服务费31.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可以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磋商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磋商活动。31.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方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保密和披露33.5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代理机构备案。33.4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33.3除磋商文件要求可以转包、分包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3.2采购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其相关承诺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及技术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3.1采购方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磋商内容、服务、技术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35.1磋商程序受相关规定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九、询问和质疑34.4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磋商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4.3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部门或评审的有关人员披露。34.2参加磋商过程的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4.1供应商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磋商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方外传。
35.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5.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5.5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5.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提出质疑。35.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35.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商务、技术要求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5.7.6提出质疑的日期。35.7.5必要的法律依据;35.7.4事实依据;35.7.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5.7.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包号;35.7.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5.9.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35.9.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5.9.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35.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35.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5.9.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35.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要求有异议,未在开启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启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35.9.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35.8.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35.9.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35.9.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磋商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35.13采购方、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磋商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质疑答复人名称;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5.12质疑答复应当包含以下内容:35.11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35.10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5.9.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联系单位:山西三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5.15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35.1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35.13.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规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磋商活动。35.13.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磋商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活动。
36.1开启后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36.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同时代理机构将提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十、违约处罚联系电话:0351-6862513联系人:韩昊、宋剑峰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发展路15号中绿环保科技大厦3层
(一)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磋商需求的;37.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36.5成交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36.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6.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36.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三)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方的倾向性意见;(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的情形除外;(一)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38.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二)采购方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磋商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一)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所代理的磋商项目中参与磋商活动的,为所代理的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提供咨询的;39.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五)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七)未按照规定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六)未按照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和组织评审的;(五)擅自终止磋商活动的;(四)未按规定对磋商文件、评审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的;(三)违反规定确定磋商文件售价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预审的;
41.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十一、政策性要求评审内容及标准(十一)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十)未妥善保存磋商采购文件的;(九)开启前泄露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名称、数量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活动情况的;(八)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的;
41.4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1.2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须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符合性审查要求说明: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一、资格性审查要求第四部分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如本项目要求有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2提供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3以上证明材料须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证明材料。2.2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3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3.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4.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报税报表等证明材料;4.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4.3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5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证明文件5.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6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6.2磋商保证金须按照磋商文件前附表要求在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7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提供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7.1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7.2承诺书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8 | 基本资质 | 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信用信息查询 | 8.1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失信黑名单记录情况;8.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或其他信用信息记录;8.3查询截止时间为磋商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
9 | 基本资质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 | 建议该部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基本资质证明文件)。 |
序号 | 类型 | 要求 | 要求说明 |
1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1.1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1.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2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2.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2.2证明文件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磋商函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内容是否完整、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授权人签署是否在授权书有效期内;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盖章等。 |
3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函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3.1提供磋商函;3.2磋商函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 |
4 | 报价 | 对供应商提供的磋商报价一览表的符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 4.1提供报价一览表;4.2报价一览表审查报价一览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4.3报价一览表存在漏项、缺项、错项;存在有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等情形的的,响应无效;4.4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 |
5 | 商务资信 | 对供应商提供的商务条款响应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5.1提供商务条款响应表;5.2响应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5.3对照本文件第五部分的各包的执行标准、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款项支付意见、履约保证金、服务要求等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无效。 |
6 | 技术 | 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 | 6.1提供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6.2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须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加盖电子CA章。否则,响应无效。6.3对照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要求”的内容对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未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内容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或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响应内容与其相关证明材料存在重大偏离的,响应无效。 |
7 | 技术 | 政策性要求的审核 | 1.对照“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要求进行审查。对本项目涉及40.1政策性要求内容未作出响应的,响应无效。2.对供应商提供的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联合体等声明函进行符合性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评审价格不得给予折扣。 |
8 | 商务资信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商务资信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 |
9 | 技术 |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 建议供应商上传相应文件中的所有技术证明文件(包含供应商需上传的其他技术文件) |
四、评分细则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三、无效响应的情形2.响应文件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存在前后不一致情形的,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澄清;如响应文件中所涉及内容全部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按无效响应处理。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说明:
(2)技术服务部分55分(1)商务部分15分1.分值分配二、评审细则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得分,为各供应商总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且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依据最后报价、各项商务、技术、服务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打分表。综合评分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业绩、技术要求等内容。
一、保安人数:保安公司本次向学校派遣保安人员数量为71名。山西中医药大学保安服务方案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评分标准(3)价格部分30分
一、商务部分(15分) |
1、业绩(12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7-2022.7,已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案例,以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每提供一项完整业绩并加盖公章得4分,最高得12分。2、投标文件完整性及响应程度(3分)①对响应文件编排页码,利于内容查找;②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字迹清楚,条理清晰,表述明确,内容齐全。根据上述情况打分,得0-3分。 |
二、技术服务部分(55分) |
1、服务方案(25分)紧密结合项目需求,对项目任务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提出的服务方案全面、完整,服务方案设计科学。方案设计合理且针对性强得20-25分,方案设计比较合理且针对性较强得14-19分,方案设计比较合理但针对性一般得8-13分,方案设计和针对性都一般得0-7分。2、理解与认识(10分)对本项目的工作任务认识明确,项目目标理解准确,能把握好各项工作任务之间的联系。理解与认识透彻得8-10分,理解与认识比较透彻得5-7分,理解与认识一般得2-4分,理解与认识较欠缺得0-1分。3、项目组织与进度控制(8分)组织合理,责任、目标明确;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进度交付成果,并且响应文件中的进度安排合理可行,计划科学、优化,能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充分考虑,进度控制措施与手段健全。满足上述要求得6-8分,部分满足上述要求得3-5分,较差得0-2分。4、项目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6分)质量目标分解、规划合理;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健全,质量控制手段先进完善;能有针对项目需求的特点、难点、重点分析及预控措施,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满足上述要求得4-6分,部分满足上述要求得2-3分,较差得1分。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6分)根据响应供应商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情况、响应时间、解决问题的及时程度、服务人员配备情况横向比较,酌情打分优秀得4-6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0-1分。 |
三、价格部分(3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小微企业6%的价格扣除,使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 |
(1)带班队长是队员的榜样和直接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具有良好的军政素质和较高的业务水平,能沉着冷静,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类勤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并能及时做到上传下达,请示汇报,信息畅通。1.保安带班队长职责四、保安带班队长和队员岗位职责:保安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不超过50小时,每月休假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校方需要保安员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并向保安公司支付加班加时工资或安排同等时间补休,遇有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除外。三、工作时间:二、保安服务费和服务年限:保安服务年限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保安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1661400元。
(7)带班队长有义务指导队员正确及时的处理各类勤务纠纷,并根据情况,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勤务登记和有关现场保护。(6)带班队长有责任不间断的对各岗保安员进行检查。检查中要认真,耐心,细致的纠正队员存在的各类问题,言传身教,使每个队员都能尽职尽责,提高警惕,常备不懈。(5)带班队长对本班保安员负全部责任,保证本班保安员按时上下岗,队伍严整,按规定着装,带齐执勤用品,熟悉本岗职责,能文明执勤和依法执勤,提高警惕忠于职守。(4)组织保安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熟悉保安业务,不断提高保安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3)经常虚心听取学校对保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上的不足并准确及时的将学校意见向上级汇报。(2)协助负责人妥善管理和安排工作,明确任务职责和具体要求,严格检查队员落实情况。
(3)及时疏导和负责警戒区域内的车辆出入,负责停车秩序和车场安全,发现车辆隐患及时联系车主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2)无论是固定岗还是巡逻岗,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常备不懈,严密监视巡查警戒区域,及时发现可疑人员和不安全事件,做好警戒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工作。(1)保安员熟悉警戒区域内的地形地物和人员情况,会使用口令、信号及联系方法,正确履行登记、报告、验证等执勤队员职责。保安员受带班队长领导,必须严格遵守《保安员职责》、《保安员共同守则》和《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其职责是:2.保安员职责(8)带班队长应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并对本班保安员进行讲评,认真检查、管理好执勤用品,及时汇报,登记和总结本班保安员优缺点。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范围20-55周岁,身体健康无残疾,五官端正,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保安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1.保安员不得有宗教信仰。五、保安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5)争创文明执勤岗(组)和文明执勤队员的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执勤队员形象和守卫任务的行为。(4)按时上下班,在任何情况下不能擅离职守,能按交接班的礼节要求、内容交接班,并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勤务登记手续。在队长的监督下检查、保养、保管好执勤用品。
3.学校使用保安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告知执勤要求、范围和内容。2.为保安员提供安全的执勤环境和必要的设施。1.负责向保安公司提出合法用人计划和调整要求。六、学校的权利和义务5.能够遵守保安员的岗位职责。4.本人身份、家庭住址及家庭人员关系清楚,无不良嗜好(赌博、酗酒等)。
9.保安公司派遣的保安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要无条件服从学校指挥调度。积极协助学校相关的公务活动。8.学校未经保安公司同意,将通讯器材等贵重物品借给或配给保安派遣人员使用,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保安公司不承担责任。7.学校不得指派保安员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6.学校如要将保安派遣人员退回保安公司,应提前一周通知。未提前通知的,按在岗勤务费付给保安公司。5.学校未与保安公司协商不得随意退回保安派遣人员。4.保安员在派遣到学校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死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保安公司承担。
七、保安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4.学校雇佣保安公司的保安员执行临时保安勤务的,临时勤务费按60元/人/班次向保安公司支付(每个班次时间为8小时)。13.学校根据保安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则根据考核分数按比例扣发相应支付给保安公司的劳务费。12.学校定期对保安员的到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缺岗、空岗等情况,扣除保安队长和全体保安员当日的劳务费。11.保安公司负责派驻在学校保安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工资待遇、退休安置、五险一金等问题,保安员应享受的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保安公司负责。10.因保安员失职和渎职造成学校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保安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6.保安公司负责保安员的录用、退工、退保等手续,保安员如因工作、工资、保险、人身伤害等问题与学校、保安公司产生纠纷,由保安公司妥善处理,学校不负责处理纠纷。5.保安公司负责对保安员进行派遣前后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以及必要的业务培训。4.保安公司负责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有效的服务跟踪和管理,对派遣保安的工作质量进行评定,主动撤换不符合要求的保安员,学校同时予以配合。3.保安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无条件服从学校统一调度,积极协助学校相关的公务活动。2.学校将保安服务费转入保安公司指定的账户内后,保安公司按约定时间为保安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1.保安公司根据学校的用人需求,为学校提供合格的保安员。保安公司需要办理好相关的上岗资质证,并给保安员配备合法、统一的制式服装和相关必备用品,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12.学校不负责保安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退休安置、五险一金等问题,保安员应享受的国家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均由保安公司负责。11.因保安员失职和渎职造成学校人员和财产损失的,保安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10.保安员在学校工作和上下班期间发生工伤、意外、死亡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保安公司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补偿。9.保安公司负责校园范围内的车辆疏导和管理工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办法对不同车辆进行分类管理,对商户车辆进行有偿管理。8.对发生在学校保安执勤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保安员应当予以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已经发生的治安案件、以及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对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应当交由公安机关处理。7.学校如违反相关协议规定,拖欠保安服务费以及违反劳动法或相关政策法规,损害了保安员合法权益,保安公司可依法提出交涉,要求学校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合同编号:供方:需方: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参考格式,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按采购人合同管理规定,双方另行制定有效合同)第六部分合同范本
(小写):¥元。(大写):人民币元整;二、合同总金额供方身需方提供服务服务条款供方在年月日由(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此括号内容填写后删除)组织的采购方式为:的采购项目中的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五、服务期限及地点:(招标或谈判过程中所签承诺在此处填写完整)供方就本次交付的货物的售后服务向需方做出如下承诺: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三、合同支付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2、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六、需方责任2、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履行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争议解决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九、不可抗力八、违约责任七、供方责任
1、招标(谈判)文件;十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另附)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一份,需方三份,财政厅备案一份;1、合同经过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后即行生效;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地址: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需方(章):供方(章):3、投标(报价)人所作的其他承诺。2、投标(响应)文件;
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账号:电话:银行行号:开户银行:使用单位代表(签字):电话: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判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并按“政采云系统”中规定的要求,形成独立的PDF格式文件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一、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文件(正/副)本响应文件封面格式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要求提交。
目录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二〇二二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盖章)包号:
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1)营业执照副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7.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文件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文件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文件
3.磋商函2.法定代表人(代表人)授权委托文件1.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11.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10.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
9.理解与认识(格式自拟)8.服务方案(格式自拟)7.政策性要求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4.报价一览表
资格证明文件14.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13.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12.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格式自拟)11.项目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格式自拟)10.项目组织与进度控制(格式自拟)
具有履行合同能力证明文件供应商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2020年度或2021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2)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
特此声明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及专业技术能力。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
(2)社会保险缴纳凭据: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的凭据(如社保缴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等)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影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纳税凭据:供应商提供报价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零报税报表扫描件或影印件(扫描件或影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特此声明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本供应商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采购人名称: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
8.磋商保证金交纳凭据7.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证明材料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磋商文件》的规定,规范本公司的投标行为,保证做到合法投标、正当竞争、廉洁经营。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为维护本次磋商工作的正常秩序,本公司特郑重承诺如下: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廉洁自律承诺书
5.保证不以其他任何方式扰乱本次磋商工作;4.不利用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成交;3.不以向用户、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2.不与用户串通参与磋商,损害采购人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1.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参与磋商、陪标,损害贵单位的合法权益;二、本公司保证在本次磋商采购工作中做到:
10.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基本资质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三、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中,如有违反以上第二条中的行为,同意贵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之规定上报省级主管部门给予进入不良信誉记录、扣除保证金等惩罚,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完全接受。6.保证严格遵守磋商会议纪律。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商务、技术文件
地址:单位性质: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
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日期:
授权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声明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2).若供应商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可不提供。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注: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影印件。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代理机构名称:磋商函3.磋商函格式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4.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采购合同范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响应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并保证供货质量。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接受可选择性报价。9.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4)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相关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9)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成交后未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未经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6)在磋商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正常履行职责的;
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电话:传真:地址:邮编:所有有关本磋商项目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项目名称:报价一览表4.报价一览表格式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内容的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无效。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投标总价为报价人所报出的全部价格之和。货币:人民币/元供应商名称:包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元人民币) | 服务年限 | 投标声明 |
投标总价(大写) |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2、投标声明如无,则填“无”。
包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响应表5.商务条款响应表格式
序号 |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 | 说 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地点 | |||
3 | 其他要求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 | …… |
项目名称: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格式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包号: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磋商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 响应文件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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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及证明文件材料(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政策性要求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不涉及,此函可不提供)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服务方案(格式自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1)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商务资信证明文件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格式自拟)项目质量控制与风险控制(格式自拟)项目组织与进度控制(格式自拟)理解与认识(格式自拟)
(3)供应商信誉;(格式自拟,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将案例的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要求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必须提供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或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备注:近三年内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
序号 | 使用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订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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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
得分汇总表
项目名称:山西中医药大学2022年度晋中校区保安服务项目(1499002022CCS01336)
序号 | 供应商 | 报价(元)技术商务资信得分报价分总得分排名 | 是否推荐成交 |
1 | 山西长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649472元65.029.4194.411 | √ |
2 | 晋中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617096元53.6730.083.672 | |
3 | 山西雪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1660000元54.3329.2283.553 | |
4 | 山西猛虎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1618800元55.028.1783.174 |
评审专家(签名):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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