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船设备维修移动吊车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游船设备维修移动吊车租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游船设备维修移动吊车租赁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游船设备维修移动吊车租赁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规定。
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有限公司,操作人员须具有起重机械作业证。
3、投标人必须有自2016年6月1日以来从事类似吊车租赁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随带备查。)
4、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处理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获取:2019年5月27日至5月30日17:00在泰州市姜堰区东大街综合楼五楼购买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账 号:3210200191010000015259
开户行名称:江苏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园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名称,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七、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现场勘察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现场勘察时的安全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9年5月30日17:00时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或书面送达至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传真号码:0523-86681628。
采购人有权拒绝传真、书面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谈判响应人。
九、投标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9年6月3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泰州市姜堰溱湖管委会中会议室,逾期送达采购人拒绝接收。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燕,联系电话:15195226118,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东大街综合楼五楼,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8013467046,邮政编码:225500。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7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我公司已领取了贵单位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手机:, 传真:,邮箱:。
公司(盖章):
年月日
备 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开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开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