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等4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lhxm-2024-061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工0538-29315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等4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SDLHXM-2024-061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等4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宁阳县鹤山镇,主要包括沈西村、小辛村、杏山村、牌坊街村4村,共 计4个日光大棚建设并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等4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等4村日光大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 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 规定;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 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2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04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每 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 法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为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 许可证、资质证书、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以上各证件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 金阳商贸城东门)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金阳商贸城 东门)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南关金阳商贸城 东门)三楼开标室 七、其他 公告期限: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4日;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阳县鹤山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鹤山镇沈西村民委员会 地 址:宁阳县鹤山镇 联系人:杨主任 电 话:156103957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阳县金阳商贸城东门 联系人: 许工 电 话: 0538-2931588 电子邮件: 58392112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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