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卷接机组工艺负压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D0619-158F(FW-BJSC-2019-475)】
金额
59.2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19/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女士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1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258751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中标候选人第2名:宜昌市智成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59.5833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中标候选人第3名:青岛恒丰风机有限公司,投标报价:59.2685万元,质量://,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宜昌市智成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青岛恒丰风机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湖南核三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宜昌市智成环保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青岛恒丰风机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质疑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它

(1)公示期: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15日。公示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未收到书面异议,招标人定标后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

(2)公示媒体:《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及《西北信息报》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规范管理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卷烟厂

地 址:宝鸡市高新大道100号

联 系 人:雷先生

电 话:0917--346965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与东二环交汇处凯森盛世1号A座27层

联 系 人:沙女士、刘先生

电 话:029-88892218

电子邮箱://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