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技术标)(XJ022101700046)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双方对账确认费用之日起3个月以现汇的付款形式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保证金:0.0元
联系人:董连峰
联系方式:18746013579
报价说明-F70.doc 报价说明-F70.doc 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技术协议.doc 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技术协议.doc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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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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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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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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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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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技术标) | 服务类 | 1.0项 | 1.0项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2-10-17 12:30:00
结束时间 2022-10-19 16:30:00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对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特向贵公司发出邀请。要求如下:公司:报价说明
报价项目 | 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 |
报价地点 | 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 |
报价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报价币种 | 人民币 |
物资交付和合同履行地点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
付款方式 | 双方对账确认费用之日起3个月以现汇的付款形式支付乙方运输费用。甲方在支付运输费用前,乙方开具全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 |
递交方式 | 在阳光七采平台上传签字并盖章的文件。 |
技术要求 | 技术要求部分。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3.截至目前三年以来的用户情况及企业和产品所获荣誉(包括佐证材料)在阳光七采平台上传签字并盖章的文件。 |
方式 | 一次性报价 |
报价书递交部门 |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非生产成本室 |
报价联系人 | 毕可艳 |
联系电话 | 13604512422 |
技术问题联系人 | 樊松岭 |
联系电话 | 15945110608 |
报价书递交截止日 | 按照时间节点上传 |
备注: | |
信息同步公示方式 | 报价邀请信息:http://www.dae.cc/zbxx/中标及投诉受理信息: 平台正在建设当中 |
4、为了保障甲方货物安全,乙方不得擅自更改车型,不准使用手续不全、技术状况不符合长途运输的车辆承运甲方产品。若属于不得不变更车辆的特殊情况,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变更车辆的牌号、标载等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3、乙方承担从甲方装车地点至合同指定地点(河北省定州市定曲路长安工业园区祥园路2号河北民生中间仓)的全部运输,确保甲方产品的运输安全,做到防盗、防水、防人为损坏、保证外包装无损坏。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搭载其它货物。如乙方擅自搭载其它货物,将按合同违约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并扣除该次运费;2、所有承运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保障甲方实时监控承运车辆的位置及运行情况;1、乙方应配备运输车辆保障甲方每月3000台以上发动机的运输能力,并具有与河北长安其它型号拼车运输的能力;运输要求保定长安凯程F70项目运输服务技术协议
10、因乙方运输原因造成货物不能提供甲方客户使用时,其运输费用不予支付,且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9、运输途中发生损失(除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畴外),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由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按实际损失向甲方赔偿;8、乙方送货当事人应按甲方要求,代表甲方办理与接货人之间的交货手续,并签字留证;7、若属于乙方自身问题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经甲乙双方确认事实后由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赔偿方法为:延迟一天最低赔偿人民币2000元,延迟到货最高赔偿额为人民币15000元。若延迟到货时间无法确定时,为减少损失,乙方应在得知情况后立即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商定有效、快捷的补救措施,配送延迟造成甲方客户对甲方进行经济处罚的,由乙方公司承担处罚;6、乙方应在装车完成后在以下要求时间内将承运的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河北省定州市定曲路长安工业园区祥园路2号河北民生中间仓50小时内到达),若有特定需求时,乙方应在36小时内将承运的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若遇到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到达时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相关接货人说明情况,否则每迟到一次罚款200-500元;5、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应按要求准时派出相应车型的货车装车,否则每违反合同约定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
16、甲方所付运费含包装箱的返厂费用,如甲方与甲方客户的商务关系终止,乙方仍有义务对甲方未返厂的包装箱进行返厂,包含未返厂包装箱数量不足一车的情况。15、乙方需指定专人(或代理人),与甲方进行日常工作的交流。对于承运信息及单据等方面涉及的工作事项,代理人要具有全面负责的能力。14、乙方应确保甲方产品的运输安全,如由于乙方司机或车辆安全等原因发生事故,甲方有权重新审查乙方的承运资格,甚至取消合同;13、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运输费用中扣除;12、由于货物的自然属性、货物的合理损耗、甲方的过错和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乙方免除赔偿责任;11、乙方不得将承运货物转包给第三方运输。如转包给第三方运输,按合同违约处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并扣除该次运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在厂内行为规范甲方人员抽查时如发现承运产品的车辆缺少盖板、苫布、钢丝绳、固定支架、必要的铁凳等设施或破损无法继续使用,将对承运产品的车辆所属物流公司视情节严重情况对其罚款300~1000元/次。承运产品的车辆须保证盖板完好无变形、苫布无漏洞、专用固定支撑铁架无变形、固定包装箱的钢丝绳无接头等状态。如盖板变形、苫布破损、专用固定支撑铁架变形、固定包装箱的钢丝绳有接头等情况时,要及时更换盖板、缝补苫布或更换苫布、更换专用固定支撑铁架、固定包装箱的钢丝绳等。承运产品的车辆须配备盖板、苫布、高低板处的专用固定支撑铁架、固定包装箱的钢丝绳等设施,对于车辆前台长度不足4.4米的需要放置铁凳以支撑托盘外伸部分,铁凳长度至少1.6M,高度与车辆前后平台高度差相等,否则甲方将不予安排装车并处罚款200元;承运产品的车辆对产品的硬件防护设施配备规定二、承运物流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承运产品的车辆在厂内驾驶行为规范车辆需按照指定时间进入甲方,进入甲方后在成品库房登记车辆信息及进入甲方时间,如因故无法按时进入甲方,延迟1小时以上必须提前告知甲方,否则对物流公司处罚款300元,由此造成车厂损失由物流公司承担。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在甲方厂内与工作人员交流时要礼貌用语;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严禁衣冠不整(夏季赤裸上身或穿背心、下身只穿短裤、脚穿拖鞋等)进厂,对于衣冠不整的人员经警有权阻止其进厂;禁止饮酒后进入厂内或在厂内聚众闲谈,违者罚款300元;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只准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活动(禁止进入生产现场的联合厂房、产成品库房存放区、技术中心等),违者罚款1000元;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在甲方厂内禁止吸烟,违者通报该司机所属的物流公司,并对该司机所属的物流公司罚款2000元,对违反规定的司机禁止进厂承运产品;
承运产品的车辆在甲方厂内装车作业时要听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将车辆停放在甲方成品库房门前地面的停车线以内等待装车;承运产品的车辆在厂内装车作业行为规范承运产品的车辆在甲方厂内禁止鸣笛,否则对乙方罚款100元。承运产品的车辆在甲方厂内停车时要按照甲方规定的地点停车,不准阻碍甲方厂内交通,否则对乙方罚款100元;在甲方厂区内道路行驶时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通过交叉路口、行人稠密的地段时,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否则对乙方罚款100元;承运产品的车辆在甲方行驶时要按道行驶,严禁车辆压线或越线行驶,并遵守路口的指示标志,否则对乙方罚款100元;
在厂外封车作业时,封车人员不准踩踏产品,在承运产品的车辆顶部行走封车时,须走包装箱的外边缘或者包装箱盖板中间的横梁处;厂外封车、卸车作业指导规范厂内装车作业完毕后,承运司机应仔细核对车辆所装的产品数量、型号是否与该车承运单、出门证的数量一致,不允许夹带厂内其他物品、包装箱腿等,如承运产品的车辆所装的产品与该车承运单、出门证不一致,将对该车所属的物流公司处以多出部分总价值5~10倍的罚款。承运产品的车辆挂车高低板处须有固定的专用器具对高低处进行支撑垫稳,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对产品造成质量隐患;在装车作业时,承运司机要检查所装产品的外包装袋是否有破损、包装箱腿是否有变形、包装箱是否有开焊的现象,如果发现外包装袋破损及包装箱开焊、包装箱腿变形等情况时,承运司机有权要求保管工更换产品,同时向甲方反馈信息;在装车过程中承运司机要配合甲方库管员与叉车司机的装车工作,装车时承运司机需离开叉车3米以上;
所有车辆必须配备GPS定位系统,保障甲方实时监控承运车辆的位置及承运情况。每日上午08:30前需告知当日装车车辆车牌号;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在运输途中信息传递的规定由于封车人员未按上述作业指导而野蛮作业,对产品的外观零件造成损坏,影响产品的交付质量,将对承运产品的车辆所属物流公司罚款500元,并同时对损坏的零件按价赔偿。承运产品的车辆到达车厂卸车时,卸车人员要上下共同配合,将苫布平稳从顶部卸下,钢丝绳、盖板要从车辆的顶部向底部传递,以防磕伤、刮蹭产品;用苫布对产品进行封车时,承运产品的车辆顶部必须留人配合封车,同时要对所装的产品均匀盖严,以防产品受雨淋,不准在车下对苫布野蛮扯拽进行对产品封盖,以防止苫布对产品外观造成损坏;封车人员禁止直接拍打、磕碰、刮蹭产品,用钢丝绳固定包装箱时,封车人员禁止向上空抛钢丝绳对包装箱进行捆绑固定作业。封车人员正确做法为:应向上传递钢丝绳、盖板,以免上抛钢丝绳封车时磕伤产品;
物流公司监督所属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运输周期要严格按照运输合同中要求的运输周期执行;承运产品的车辆运输周期的规定承运车辆应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以使甲方能够随时与承运车辆保持联系。乙方在运输途中出现堵车,以及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通行,而未及时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甲方车厂计划员反馈的,将对其承运产品的车辆所属物流公司罚款200~500元。承运产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堵车或因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通行时,乙方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甲方反馈信息,以便甲方及时向车厂通告车辆运行异常情况;承运车辆须及时告知车辆在途运输状况,各物流公司管理人员每日08:30及16:00向甲方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在途车辆的实时位置、交通运输状况;
如果车厂内的空包装箱数量可以承运一整车时,其承运司机须按照甲方人员的指示将空包装箱及时返回我司;承运的产品卸车完毕后,承运产品的车辆司机要求中间仓人员在物料承运单“财务凭证”联签字,以用于结算运费及证明产品向车厂已交付;承运产品的车辆到达承运目的地后,承运司机主动联系中间仓人员,并且司机与中间仓人员共同对所卸的产品外观进行检查,如果发现产品的外观零件损坏,由司机当场签字确认,对其承运产品的车辆所属物流公司罚款500元,同时对损坏的产品外观零件按价赔偿;承运产品的车辆到达承运目的地的作业流程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时,甲方将提前通知乙方的负责人,承运产品的车辆在要求的限期内到达承运目的地。如果承运产品的车辆未按照运输合同中规定的周期到达目的地,物流公司须书面向甲方说明理由(遇到天气、不可抗力除外),否则每迟到一次罚款200-500元;
乙方需返回的包装箱或附件箱数量,应与发运至车厂的包装箱或附件箱数量一致。承运产品的车辆将包装箱返回我司后,包装箱保管工对返厂的包装箱清点并与包装箱返厂回执单的标明数量核对,如果每缺一个包装箱支腿,将对承运产品的车辆所属物流公司罚款100~200元;返包装箱车辆在入厂前需与甲方人员联系,由甲方人员安排其入厂顺序,承运司机在进入我司厂内后,应服从我司安排,如有寻衅滋事不服从安排的情况发生,将对该物流公司处以2000元每人/次的罚款;承运产品的车辆从车厂返包装箱时,承运司机与甲方指定人员共同对包装箱的型号、数量、包装箱支腿、配件数量清点、双方核对后共同签字确认;包装箱(及附件箱)返厂的规定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时,承运司机要听从我司驻车厂服务人员安排,将车厂内空包装箱(及附件箱)按我司驻车厂服务人员的要求返回我司。
1、乙方对货物自接收直至交付收货方期间的货物安全负责。四、保险及相关3、卸车地点为河北省定州市定曲路长安工业园区祥园路2号河北民生中间仓。2、乙方承运的起运地为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甲方负责装车。1、乙方承运的货物包括发动机总成、变速器总成及附件、三包件、车厂故障件等。三、货物交接地点
7、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产品运输中的保险业务,甲方对乙方办理保险进行监督。6、在保障甲方需求的前提下,对于上述条款涉及到承运方可能产生的运营风险,承运方可自行决定规避风险的措施。5、乙方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必须及时通报甲方,作为免责依据。4、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装车发运,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承运手续。由于上述原因,甲方在安排其他承运方顶替时,运费高于乙方运费部分,差额由乙方承担。3、乙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车厂,造成车厂停线的延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2、乙方从接收货物时到送达收货人止,发生的任何人身财产、安全环保问题,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有效期同双方签署的商务合同。1、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盖章方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五、协议生效及其他9、甲方协助乙方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8、运输途中发生意外时,乙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责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甲方和接货人。
日期:日期:经办人:经办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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