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综合电商中心-综合电商区块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105D21号
1、招标条件
龙泉市综合电商中心-综合电商区块建设项目已经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泉市江南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项目监理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低丘缓坡区块,南临迎宾大道(环城南路)、东接剑川大道、北靠松溪弄路、西连青瓷路。
(2)建筑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09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0565㎡。地上总建筑面积191615㎡,计容面积200465㎡。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电商、办公、生活配套服务(食堂、餐厅、公寓、公共厕所、压缩式垃圾收站)、智能仓储等,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强弱电、绿化等相关基础设施等。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96894.89万元,批复建安投资72225.7万元。
3、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包括EPC总承包施工场地范围内全部工程的全过程监理。
4、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除外),或总监理工程师有2个及以上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但不在同一个单位注册或登记的,或监理班子人员未在投标单位交纳养老保险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发布公告媒介和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1年11月26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龙泉)http://lssggzy.lishui.gov.cn/lqweb/上发布并供下载。
(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地点为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行政大楼西副楼四层)。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外不得有在建或预中标项目且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9、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人:龙泉市江南新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广源街88号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68号财富大厦8楼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
电话:0578-7768871电话:13757840020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招标公告(1).pdf |
招标公告(1).doc |
龙泉综合电商区块(EPC)总承包监理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