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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关于2024年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关于2024年中山盛兴 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息即视为开始逾期。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12月12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 2)若属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注册地需在广东省范围内; 3)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4)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 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债权转 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 信息: 户名: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清收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专 业处理中心, 账号:396010163540400074, 大额行号:309603000012。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双方需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一)违约责任
1.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与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签订《债权转 让协议》,竞价成功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价
款。逾期签约超过【3】个工作日的,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 可将竞价标的另行处置;逾期付款达【3】个工作日的,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有 权解除《债权转让协议》并将所涉标的债权另行处置。标的另行处置的,出让方再行竞价转 让出售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两者之间的差额则视为出让方因原受让方违约而遭受的 损失,原受让方应当补足差额价款。2.债权资产公开竞价成交后,请受让方到兴业银行广州 分行辖下中山分行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受让方未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应当支付由此产 生的保管费用。(二)重要提示1.意向受让方在正式竞价活动开始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我行 的《转让公告》、《债权转让协议》等有关文件。2.知悉本项目的风险和瑕疵。出让方已经 对公开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意向受让方已经对公开竞价 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公开竞价标的的所有瑕疵、风 险。本次公开竞价所涉标的物,全部依其现状进行处置。现状是指看样时点标的的质量、数 量、新旧程度、使用现状等现实状况,至竞价时点意向受让方没有异议,则表示意向受让方 认可看样时点与竞价时点标的现状一致。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标的显性 和隐性的瑕疵风险以及市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意向受让方一旦做出竞买决 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3.出让方以及出让方在 本次不良资产债权转让过程中出具的任何文件及任何说明,无论书面形式及口头形式均不构 成对标的债权现状在法律和商业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竞价标的以现状为准,出让方不承担 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三)意向受让方成为买受人后的特别承诺1.竞买成功后,意向受 让方承诺,在交接期间内,当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将标的债权文件交付给意向受 让方时,意向受让方应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并在随附的标的债权文件清单上签字。如意向 受让方不及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则自愿承担迟延受领标的债权文件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 果。在交接期后,意向受让方无权再就标的债权文件及其交付范围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 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提出任何主张。2.风险和瑕疵概括承受。意向受让方承诺,一 旦竞买成交,意向受让方作为买受人将按照标的债权的基准日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接受标的
债权的瑕疵和风险,不因竞价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而请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 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承担相应责任,或以此作为意向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 辩。标的债权自基准日至标的债权移转给买受人之日发生变化的,买受人承认并接受该变 化,不因标的债权的变化而请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承担相 应的责任,或以此作为意向受让方履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抗辩。3.意向受让方竞买支付的转 让价款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仔细审阅本转让公告所有条款,并在全面 理解全部转让公告所有条款内容后,经独立慎重判断作出竞买的决定,意向受让方对标的债 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风险完全理解并予以认可,同意按照现状受让标的债权。意向受让方承 诺不因上述瑕疵或风险而要求兴业银行广州分行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赔偿、回 购或承担任何责任,并放弃主张转让协议无效或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转让协议,或以标的债权 存在上述瑕疵或风险作为减轻或免除其义务和责任的抗辩理由。意向受让方同时承诺,其从 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受让债权后将该等债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若第三方在主 张权利过程中不能实现债权而发生纠纷的,由意向受让方承担责任,不向兴业银行广州分行 及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辖下中山分行追偿。
风险提示:1.本债权项下抵押物为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广珠公路边 的一宗房地产,该抵押物同时为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山市大信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两户债权项下贷款作抵押担保,请本债权竞买人知悉,若仅竞中本户债权,将会出现无法完 整交付抵押权的法律风险,特此提示,请竞买人慎重竞价。2.本债权项下抵押物存在三个顺 位抵押,抵押权人均为兴业银行中山分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特此确认上述抵押物项下未结 清贷款共2笔,分别为兴银粤授借字(中山)第202201120001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 款人为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兴银粤授借字(中山)第202201120002号《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借款人为中山市大信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两借款人项下未结清贷款情况 已经(2023)粤2071民初576号、(2023)粤20民终5970号、(2023)粤2071民初577号、(2023)粤20民终599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并同时确认上述两笔贷款列入抵押优先权范 围。3.竞买不良资产债权标的,有可能获得较大收益,亦可能产生亏损。敬请做好充分详实 的尽职调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小嘉
联系电话:13425542943
电子邮件:wuxiaojia@cib.com.cn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24年11月28日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
交易基准日 | 20240630 | 未偿本金总额(元) | 33,302,753.71 |
资产笔数(笔) | 1 | 未偿利息总额(元) | 7,427,792.68 |
借款人名称 | 中山盛兴股份有限 公司 | 未偿本息总额(元) | 40,730,546.39 |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 | 508 | 其他费用(元) | 0.00 |
借款人所属行业 | 建筑业 | 借款人所在地区 | 广东省中山市 |
五级分类情况 | 损失 1 笔 | ||
核销情况 | 已核销 1 笔 | ||
担保情况概述 | 保证+抵押 1 笔 | ||
诉讼情况概述 | 执行中 1 笔 | ||
备注 | 1.本债权项下抵押物为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东升镇 广珠公路边的一宗房地产,该抵押物同时为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及 中山市大信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两户债权项下贷款作抵押担保,请 本债权竞买人知悉,若仅竞中本户债权,将会出现无法完整交付抵押 权的法律风险,特此提示,请竞买人慎重竞价。 2.本债权项下抵押物存在三个顺位抵押,抵押权人均为兴业银行中山 分行,兴业银行中山分行特此确认上述抵押物项下未结清贷款共2 笔,分别为兴银粤授借字(中山)第202201120001号《流动资金贷款 合同》(借款人为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兴银粤授借字(中山)第202201120002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人为中山市大信酒店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述两借款人项下未结清贷款情况已经 (2023)粤2071民初576号、(2023)粤20民终5970号、(2023)粤 2071民初577号、(2023)粤20民终599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认,并同 时确认上述两笔贷款列入抵押优先权范围。 |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2024-12-12 09:00 |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 | 2024-12-12 10:00 |
延时周期(分钟) | 5 |
起始价(元) | 33,302,754.00 |
加价幅度(元) | 3,330,2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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