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HBYM-202312FJ-015001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F+EPC+O) (项目名称)云梦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轻工工业园(一期)(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现将第三章评标办法的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建安工程费的评审标准修改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废标。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一致得满分。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一个百分点减 0.15 分,减完为止,该项计算公式为:K=20-(|Q-q|/Q)×100×0.15;投标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一个点减 0.1分,减完为止。该项计算公式为:K=20-(|Q-q|/Q)×100×0.1。 公式中:K 为得分; Q 为评标基准价;q 为投标报价。
招标人: 湖北云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卓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 01 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