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康市2021年小型水库扩能工程(红峰水库)项目
金额
1030.7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30.77万元
招标公司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08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08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永康市2021年小型水库扩能工程(红峰水库)项目 | 项目代码: | |
招标人: | 名称:永康市水投水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项目概况: | / | ||
招标条件: | 满足 | ||
招标内容、范围: | 空 | ||
招标规模: | / | 标段(包)划分: | 一个 |
标段(包)名称: | 永康市2021年小型水库扩能工程(红峰水库)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7840900000175001001 |
标段(包)招标估算金额: | 10307757.00元 | 资金来源: | 自筹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在被永康市水务局或金华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或国家水利部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5开标当日,项目负责人无涉嫌犯罪在羁押或因犯罪被判刑在刑期内(包括缓刑及监外执行); 3.6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须出具在本单位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1月、2022年2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因社保系统与地税系统对接问题,造成社保费用未能及时足额到达社保系统,如社保凭证中有显示未到账的,应补充提供税务部门扣款凭证),如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协议; 3.7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4、3.5这二条要求的承诺书。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03-17至2022-04-08,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04-08,递交方式:网上提交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金华市婺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机构: | 永康市水务局 | 电话: | 0579-89293525 |
信息来源: | 永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接收时间: | 2022-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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