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球墨铸铁管类)合同公告
金额
857.0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45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4016506
中标公司长沙肯贝科技有限公司857.0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球墨铸铁管类)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F20200818011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肯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球墨铸铁管类)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F20200818011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K9级球墨铸铁管 铸铁管 DN100 30000 3366000
2 K9级球墨铸铁管 铸铁管 DN150 8000 1132800
3 K9级球墨铸铁管 铸铁管 DN200 8000 1526400
4 K9级球墨铸铁管 铸铁管 DN300 3000 904500
5 K9级球墨铸铁管 铸铁管 DN400 300 120300
6 K9级球墨铸铁管 铸铁管 DN500 1000 613250
7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100*50 50 7850
8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100*100 300 59700
9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150*50 50 13250
10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150*100 80 22720
11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150*150 20 6760
12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200*50 50 18200
13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200*100 70 26880
14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200*150 20 9000
15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200*200 6 3132
16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300*100 30 15540
17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300*200 6 3972
18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300*300 6 4962
19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400*100 6 4548
20 承插单支盘三通 铸铁管附件 DN400*200 2 189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8570622
 合计金额大写:捌佰伍拾柒万零陆佰贰拾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通知相应开始分批次供货,具体以甲方下达的材料配送计划表上的日期之日起10天之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长沙县境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及费用: 按招标文件要求,全部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1、乙方出具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甲方凭票付款。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洁源水业有限公司

款方式:项目分批次供货付款结算,中标供应商凭正式税务发票申请付款。每批次货物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后支付到场货物价款的60%,货物经检测合格后付至到场货物价款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2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质保期内不计息(如质保金采用保函形式,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质保金质量保函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余下的3%,质保期满后甲方将质量保函退还乙方)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背支行(长沙肯贝科技有限公司:82010400000058961)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3、质保期:货物采购整体质保期为3年,质保期以采购人按照相关文件组织的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货物到达现场后按甲方招标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法规及时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七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乙方产品符合约定,但初步验收难以发现的瑕疵除外。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供货质量等严格按照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约定进行。

2、货物验收合格前,乙方须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检验报告、送货清单等,胶装成册移交甲方作为采购结算资料的一部分。

3、本采购乙方承诺质量按投标质量承诺执行。

4、所有材料乙方均需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招标文件有要求符合饮用水标准的需提供本批次抽检卫生检验报告;以上资料由乙方在交货时交由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和支付材料款。

5、其余条款详见投标文件承诺和响应。

7.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交付时间交付产品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本条第1款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视为已经验收。

4、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10%,即人民币捌拾伍万柒仟零陆拾贰元贰角?857062.2元),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担保或现金转账形式缴纳。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1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52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县江背镇江背社区
法定代理人: 余耀任 法定代理人: 吴媚
委托代理人: 余耀任 委托代理人: 陶钢
电话: 0731-84016506 电话: 0731-86267688
传真: 0731-86178153 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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