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学校校舍及附属文化墙项目
金额
5.19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基本信息
需求描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采购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技术需求表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效果图(自行勘测现场,核定尺寸)。
(2)现场勘测: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持盖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自行组织到校实地勘测,勘测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进行安装作业时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求,做好防坠保护工作等,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4)项目质量保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5)在项目完成过程中,中标人应负责保护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清理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承担施工区域内自身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①外观质量:样式与效果图一致符合合同约定样式,观感良好,无流坠、表面光滑无凹凸毛刺。
②规格尺寸:检查产品规格尺寸、样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③安全验收:通过触碰、敲击检查产品牢固性、安全性。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预算金额:53000元
采购编号:10511344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学校
分包名称: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学校校舍及附属文化墙项目 中选供应商:重庆久上广告有限公司 实际成交金额:519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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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采购服务内容
文化墙物料报价单 | ||||||||
材料及费用分析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材料工艺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文化墙制 作安装 | 27.08*1.40m | 40mm*20mm矩管焊接骨架 | ㎡ | 37.91 | | 0.00 | |
10mmPVC底板 | ㎡ | | 0.00 | |||||
uv刀刮布高精画面打底 | ㎡ | | 0 | |||||
16+10.7m+1.4m*4+2m*4 | 铁艺造型、焊接金属折板、打磨、刮灰、焊接烤 漆制作边框厚度30mm | m | 39.3 | | 0 | |||
16*1.4m 10.8*1.4m | 15mmpvc雕刻uv打印 | ㎡ | 37.52 | | 0.00 | | ||
户外背胶写真覆膜画面 | ㎡ | | 0.00 | | ||||
70cm*12块 70cm*12块 | 5mm亚克力平板打印 | cm | 1680.00 | | 0.00 | | ||
140cm*2块 | 5mm亚克力平板打印 | cm | 280.00 | | 0.00 | | ||
40cm*12 | 不锈钢烤漆字+底板 | cm | 480.00 | | 0.00 | |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根据技术需求表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效果图(自行勘测现场,核定尺寸)。
(2)现场勘测:请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持盖章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自行组织到校实地勘测,勘测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3)进行安装作业时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要求,做好防坠保护工作等,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负。
(4)项目质量保证:所有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5)在项目完成过程中,中标人应负责保护环境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垃圾(垃圾清理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中标人承担施工区域内自身设备和人员的安全责任。
四、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交供应商出具成果后,甲方若提出修改,乙方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修改)。
①外观质量:样式与效果图一致符合合同约定样式,观感良好,无流坠、表面光滑无凹凸毛刺。
②规格尺寸:检查产品规格尺寸、样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③安全验收:通过触碰、敲击检查产品牢固性、安全性。
4.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4.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预算金额:53000元
采购编号:10511344
采购人信息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学校
分包名称: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学校校舍及附属文化墙项目 中选供应商:重庆久上广告有限公司 实际成交金额:5196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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