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23SDLY-HJX-JX-XB-028)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经开区沣水镇
一、采购条件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3SDLY-HJX-JX-XB-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对1台12MW余热发电汽轮发电机组大修,内容包括:汽缸检查、隔板及隔板套检查、汽封检查、汽轮机转子检查,必要时返厂、轴承检查、盘车装置及油挡检查、调速保安系统检查、配汽机构检查、润滑油系统检查、发电机定子检查、空冷器等换热设备物理清洗、热控仪表检查、调试实验、重点项目检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原件)
3.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专兼职安全员资质。
3.3响应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响应人在国内外近三年应具有3个及以上汽轮发电机检修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近三年,指2021年至今);
3.5、响应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响应时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必须与现场施工人员一致,否则不予中选。已签合同的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7施工质量及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况。
四、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规定施工内容,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乙方出具工程量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单、结算单后进行结算审计,乙方应在甲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银行电子承兑付款。施工完毕,开机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付款至90%,剩余10%质保期满后付款。
五、施工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工程同时应满足甲方要求后,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质保1年以上。
2、根据甲方生产要求,24小时待命,随时组织施工力量进入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和中铝集团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底线标准以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两禁”要求,办理齐全安全手续。乙方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各类保险,并在施工中做好安全围挡、环保蓬盖、防护等措施,爱护厂区内绿化,保护公共设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4、报价人必须执行采购方关于承包商的各项安全环保规定,以及进厂手续要求,如果因安全环保及进厂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全部负责;开工前安全手续办理齐全,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若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响应人承担;若对采购人设备造成损失,则按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5、报价人必须听从采购人的安排,配合采购人检查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六、确定中选人方式
综合评分法(商务15分、技术20分、报价65分),分值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
联系人:常强
联系电话:15735182410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接收单位: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上午10:00
地 点: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35182410
九、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上午10:00
评审地点: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三楼会议室
地 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建材工业园东区
电话:15735182410
监督部门: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监督部门电话:0533-2096916
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项目
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2023SDLY-HJX-JX-XB-028)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经开区沣水镇
一、采购条件
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汽轮发电机组大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2023SDLY-HJX-JX-XB-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内容
对1台12MW余热发电汽轮发电机组大修,内容包括:汽缸检查、隔板及隔板套检查、汽封检查、汽轮机转子检查,必要时返厂、轴承检查、盘车装置及油挡检查、调速保安系统检查、配汽机构检查、润滑油系统检查、发电机定子检查、空冷器等换热设备物理清洗、热控仪表检查、调试实验、重点项目检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原件)
3.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人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专兼职安全员资质。
3.3响应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响应人在国内外近三年应具有3个及以上汽轮发电机检修施工业绩,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近三年,指2021年至今);
3.5、响应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6、响应时提供的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必须与现场施工人员一致,否则不予中选。已签合同的解除合同,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7施工质量及提供的材料必须满足采购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及工况。
四、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规定施工内容,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乙方出具工程量签证单、工程竣工验收单、结算单后进行结算审计,乙方应在甲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审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按照银行电子承兑付款。施工完毕,开机正常运行一个月后,付款至90%,剩余10%质保期满后付款。
五、施工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工程同时应满足甲方要求后,双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质保1年以上。
2、根据甲方生产要求,24小时待命,随时组织施工力量进入现场,并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和中铝集团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底线标准以及甲方安全管理规定、“两禁”要求,办理齐全安全手续。乙方工作人员自行办理各类保险,并在施工中做好安全围挡、环保蓬盖、防护等措施,爱护厂区内绿化,保护公共设施,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4、报价人必须执行采购方关于承包商的各项安全环保规定,以及进厂手续要求,如果因安全环保及进厂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全部负责;开工前安全手续办理齐全,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若因施工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由响应人承担;若对采购人设备造成损失,则按损失价值进行赔偿。
5、报价人必须听从采购人的安排,配合采购人检查验收,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六、确定中选人方式
综合评分法(商务15分、技术20分、报价65分),分值最高的为第一候选人。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
联系人:常强
联系电话:15735182410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9日17: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接收单位: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有限公司生产运行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 上午10:00
地 点: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735182410
九、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3年11月10日 上午10:00
评审地点: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余热发电三楼会议室
地 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建材工业园东区
电话:15735182410
监督部门:山东山铝环境新材料有限公司党政办公室
监督部门电话:0533-209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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