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812.23万元
招标公司灌云县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徐志军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工0518-85465550
标书截止时间2021/0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1/11
公告正文

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已经灌云县 招标办备案。招标人为灌云县教育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2.工程规模: 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4.7863公顷,规划总建筑面积483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2932M2,地下人防建筑面积5400M2.其中:教学楼建筑面积共10932M2.小学部普通教室60间6500M2,机动教室4间432M2;初级中学普通教室30间3750M2,机动教室2间250M2.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公共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后勤及生活用房总计建筑面积12000M2.报告厅1000M2.男女生宿舍楼10000M2.食堂及浴室6000M2,风雨操场3000M2,配套建设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容积率0.44,建筑密度26.00%,绿地率35.00%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3207231910150103-BD-001 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本项目占地面积65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640.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473.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66.25平方米。地上主要有:①初中教学组团10829.31平方米;②食堂+宿舍楼3064.72平方米;③风雨操场2446.63平方米;④行政楼1511.01平方米;⑤图书综合楼3836.69平方米;⑥小学教学楼1号5974.85平方米;⑦小学综合教学楼4057.88平方米;⑧小学教学楼2号(二期)2440.24平方米,以及门卫1#40.06平方米,门卫2#33.08平方米,看台1239.49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及招标,具体一二期划分详见施工图。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相关图纸资料。 24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招标公告
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三次)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1910150103-BD-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9】17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云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伊西大道九年制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一期(三次)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灌云县伊西大道西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659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640.2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35473.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66.25平方米。地上主要有:初中教学楼10829.31平方米;风雨操场2446.63平方米;行政楼1511.01平方米;图书综合楼3836.69平方米;小学教学楼1号5974.85平方米;小学综合教学楼4057.88平方米;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相关图纸资料。
2.1.3、招标控制价:158122342.87元,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含桩)、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及室外配套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以下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连建发【2018】421 号第一条规定: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自承诺之日起,项目经理具备在岗履职能力)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第十条关于无理由撤诉和无故撤销举报、信访等问题:第一款1、投标人在行使权利主张后又无理由撤诉,擅自放弃权利或信访人变相规避主诉渠道,违反法定投诉程序的,导致浪费行政资源,视为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其行为作为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系统。投标人若出现上述情况放弃中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6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2.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合同额9000万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仓库)的施工业绩。
注:(1)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备安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需要明示的内容造成业绩无法确定的,视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不是本工程投标人承接的或者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工程项目,业绩无效。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自2018年12月22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现场如有发现,拒绝投标;
?自 2019 年12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0年9 月22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5本招标项目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循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建筑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为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b本工程执行苏清办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苏清办【2020】2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生果自行承担,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d招标人拒绝借牌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现借牌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投标人存在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e本工程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外市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
f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g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h投标人标中、标后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I.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厂商)的选择与认定:
推荐品牌(厂商)一览表
序号 设备或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
一 安装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厂商)
1 管材(塑型材) 中财、联塑、日丰
2 管材(镀锌钢管) 天津友发、徐州光环、无锡湖光
3 各类泵及消防稳压设备 上海连成、上海凯泉、格兰富
4 各类阀门 上海标一、上海冠龙、江苏竹箦
5 配电箱(柜)内电气元器件 正泰、德力西、上海人民
6 电线电缆 上上,远东,华美江扬
7 灯具 飞利浦、雷士、欧普
8 开关/插座(采用薄型、大板系列产品) 飞雕F1-A-86系列、公牛G01系列;正泰NEW6D系列
9 空调机组主机 格力、美的、海尔
10 卫生洁具 九牧、东鹏、箭牌
11 太阳能集热器 太阳雨、四季沐歌、皇明
12 送排风口、调节阀、消声器、静压箱、各类送排风(烟)机等 靖江神舟、山东金光、江苏欣盛
二 土建及装饰材料推荐品牌(厂商)
1 水泥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东岳”牌P.O52.5R、P.I52.5R、P.O42.5R)、海螺CONCH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中联CUCC (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2 钢筋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张家港沙钢集团
3 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型材厂家为:“广东伟业、“山东南山 、“浙江栋梁”、“广州凤铝”;玻璃厂家为:“江苏耀华”、“威海蓝星”‘惠宇玻璃’品牌产品;五金配件采用 “山东国强”、“坚朗”、“立兴”品牌产品;耐候胶采用“广州千里马”、“广州新展”、“大光明”品牌的中性耐候胶;密封条采用“瑞星”、“上海”品牌的三元乙丙胶条;毛条用“力佳隆”品牌。发泡剂采用“上海裕中”、“上海飞晓”品牌。
4 木质门及防盗门 美心、王力、群升
5 门五金件 汇泰龙、雅洁、顶固
6 外墙真石漆 三棵树、亚士、美涂士
7 内墙乳胶漆 立邦(竹炭三合一)、多乐士(抗污净味)、华润(实美)
8 防水材料 东方雨虹、科顺、卓宝、禹王
9 运动木地板 乔森地板、天格地板、菲林格尔地板
10 地砖/防滑地砖/墙裙瓷砖 马可波罗瓷砖、东鹏瓷砖、斯米克陶瓷
11 卫生间墙砖 马可波罗瓷砖、东鹏瓷砖、斯米克陶瓷
三 其他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厂商)
1 跑道塑胶面层 广东向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七彩塑业有限公司、福建睿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武汉世纪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 足球场生态草皮 广东向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七彩塑业有限公司、福建睿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武汉世纪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3 球场PU面层 广东向诚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七彩塑业有限公司、福建睿风体育文化有限公司、武汉世纪领航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投标人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开标现场需提供甲方同意书原件(需加盖甲方公章),现场将进行核验,甲方同意书原件扫描件在制作投标文件时一并上传,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同种材料尽量选用同一品牌,并且要求所有外露部分如洁具、灯具、五金、门等必须为同品牌产品。卫生器具的各种配件须为卫生器具同品牌应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不同材质的器具配件,外表应光滑。金属配件的镀铬层应光亮,光泽均匀一致。丝扣连接的部位,螺纹整齐清晰,无偏扣。与卫生器具连接的金属、塑料供水管应符合给水系统的供水压力要求。卫生洁具铜质配件要求为纯铜,锌合金配件由锌合金压铸制成,外表面须镀铬。不锈钢配件是由304不锈钢制成,外表面抛光。
以上材料、设备使用前须报送招标人,经招标人对性能、质量认可后方能使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0年12月 22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内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 11 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劳动合同
6项目负责人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凭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8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9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10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省外企业须有);
11品牌确认同意书(如有,由招标人加盖公章,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需额外核验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的,其余均不需要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7项以从企业诚信库中获取的原件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8-11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七、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
7. 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 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 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机进行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的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3 分;施工组织设计16分;投标人业绩1分
(一)投标报价(83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根据苏建规字[2017]1 号文、苏建招办[2017]7 号文规定,选择以下两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机以摇号方式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机以摇号方式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通过摇号机以摇号方式确定。
K2 取值为: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二)施工组织设计(16分)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建议页数 2-5 页)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建议页数 2-4 页);2 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建议页数 5-10 页);2分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建议页数 6-12 页);1 分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议页数 15-28 );4 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建议页数 6-15 页);2分
7、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1 分
8、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说明:(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上,每低于或超过1页的,扣0.02分。
(5)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制,技术标暗标编制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业绩(1分)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6 年1月1 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已竣工的单项工程规模在2.5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在9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公寓楼、商住楼、厂房等除外)工程施工。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 1 分。
注:
(1)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或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投标人必须将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及造价以合同内容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额为原始签约合同价(不包括补充合同及工程变更金额);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需要明示的内容造成业绩无法确定的,视为无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类似业绩要求。
(3)资格审查要求的业绩与打分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取。
(四)综合汇总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项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侯选人。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其他要求
10.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10.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考虑到本项目投标单位众多,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只允许签到的前三名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监标且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派一人(必须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他投标单位递交完所有投标文件后及时离场,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开标仪式将通过互联网直播的方式向各投标人代表实时播放,各投标人请提前下载“云视讯APP”,开标当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发布云视讯会议号,请投标单位输入会议号进入及时观看开标仪式,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观看直播的,视为接受开标仪式的程序,并认可期间宣读的所有内容。
第一步:下载云视讯APP,并注册
第二步:点击加入会议
第三步:输入会议号(开标当日公布会议号)
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等防疫用品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教育局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胜利西路
联系人:徐志军
联系电话:137754682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五金机电城2号楼1020室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22200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465550/17351857072

2020年12月22日

四、 公告

1.公告时间: 2020年12月22日2021年01月11日

2.公告地点: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 2020年12月22日2021年01月11日

2.获取地点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0.00元每标段。

六、 其他说明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灌云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胜利路81号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贺主任 联 系 人: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 0518-88115043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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