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公告—南校区园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dxjzcg2023-0522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党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本校就南校区园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以比选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名,请按规范要求胶装1份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密封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SWDXJZCG2023-052201
  二、采购组织类型:校内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四、采购项目概况: 五里河校区坐落于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是我校主要教学和办公地点,校园占地108亩。五里河校区经过70余年的发展建设,校园内的各种设备及地下管网纵横交错,地下管道渗漏问题频发,多次维修导致路面满是“补丁”和“拉链”,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影响车辆通行的同时又影响党校整体形象。我校(院)拟对南校区地下管网及路面进行部分维修改造:(1)更换沥青路面以下空调、供暖、供水、消防等管线同时对地下蒸汽管线进行重新铺设;(2)更换维修部分下水管线;(3)维修更换部分路边石及下水井。本次改造预计投资约281.24万元。(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见比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五、采购控制价: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4.07万元,高于4.07万元的报价无效。
  六、合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乙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七、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4日止(工作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八、领取比选采购文件地点: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九、领取比选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报价报名表;
  2.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来领取的)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来领取的)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加盖公章);
  6.其它资格审查证明文件(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完全提供,一项不合格即不予接受报名):
  (1)供应商提供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原件(现场查验)及复印件。
  十、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上午9︰30。
  2.报价地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五里河街18号)2#楼2108室。
  3.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其他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媒体: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官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lnswdx.cn)。
  2.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报名。比选(采购)小组在评审时将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接受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资格实质性符合采购要求。
  3.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视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报价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何老师,15909811218
  4.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比选文件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与本次比选采购活动。
  5.本项目比选结果由比选人电话通知按程序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对于未确定成交的供应商,比选人不再分别通知和解释,供应商可自行电话询问结果。
  6.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确定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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