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广甘段青川收费站拆除资产处置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sc1001343-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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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广甘段青川收费站拆除资产处置

挂牌日期:2023-05-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R2023SC1001343-2
项目名称 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广甘段青川收费站拆除资产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四川广甘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414,4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3-05-1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现场查询。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处置资产不涉及抵押、担保、租赁,本次处置资产以转、受双方现场共同查验确认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为准进行交接,本公告附件《处置资产信息表》仅作为参考。标的实物资产在现场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2.本次处置资产按现状整体转让,不遗留。 3.本次处置为废旧资产处置,转让方不保证本次转让实物的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意向受让方在参与受让前必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的全部瑕疵,一旦成交,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受让方在拆除、吊装和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卸除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将照价赔偿。拆除标的物由此产生的房屋、人身安全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4.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标的存放点联系人进行联系。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转、受双方现场共同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须签字、盖章确认)。凭确认后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方可在交易所官网报名参与受让。 5.本次转让资产存在的瑕疵和其他问题,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对待、认真调研,谨慎参与受让。各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成交后,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免责。 6.本次处置资产均已拆除,堆放至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甘管理处和青川县观音店收费站。 7.成交之后所堆放资产可由受让方直接搬离。对其中较大的资产设备,受让方无法整体搬离的,可由受让方进行现场切割,施工方案需报转让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约定以及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受让方施工、搬离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交易标的存放地点及现场查验联系方式: 标的存放地:1.四川省川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甘管理处;2.青川县观音店收费站(G75兰海高速)。 看货联系人:陈老师,联系方式:13981210068 现场查验时间安排:由意向受让方在项目公告期内自行联系转让方看货联系人,并按双方约定时间自行前往。 8.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悉知转让方拟订的《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并接受其中条款。受让方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同时,须一并签署《安全协议》。受让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前)向转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受让方按期完成资产(包括交付资产以及产生的垃圾)搬离、运输、清场且无安全事故及损失的情况下,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渠道退回。 9.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10.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安全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给转让方。 11.其他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参考文本)、安全协议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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