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延安路淮河大桥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BB2023SQGCZ1191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
延安路淮河大桥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人为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现我单位发布答疑回复,具体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资格和技术业绩评审中,完工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请问:关于业绩需要提供的竣工资料要求为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不同地区的竣工验收资料名称不同,如五方责任主体盖章的竣/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记录,请问能体现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公章的竣工验收材料是否均予认可,请明确。
回复:认可。
问题2: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为“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的桥梁”
请问:“桥梁长度/桥梁主线长度>1000米的桥梁”是否也满足要求?
回复:根据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桥梁分类标准,达到特大桥规模的单座桥梁工程满足要求。
问题3: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但在招标文件第85页所给技术标封面要求填写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并要求盖章,请问实施方案导入技术标部分是否无需提供封面?
回复:招标文件第85页所给技术标封面为技术标封面,非实施方案封面。投标人应注意:实施方案为暗标评审,投标企业制作的实施方案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等有关表述并且不得签章,否则实施方案按零分处理。
问题4: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是否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提供业绩的服务内容是否应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该单位的分工为准。
回复:如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需同时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有明确的分工及内容。
问题5:本项目以费率报价,但是招标文件 P96分项报价表中需要填写具体报价,请问报价是否以建安费(13 亿元)为基数,再乘以费率,即报价=建安费(13 亿元)*费率?请予以明确。
回复:本项目为费率报价,“分项报价表”不做要求,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问题6:我方上次提出的问题:在招标文件第54页,项目负责人奖项:拟投入本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荣誉表彰的(提供获奖证书或表 彰文件,时间以证书或文件载明的颁发日期为准,如优秀项目经理、 优秀总监、先进个人等荣誉表彰均认可),得2分。满分2分。 请问:像有些协会颁发的“优秀联络员”‚“优秀通讯员”是否能作为加分条件呢?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优秀奖项是否都可以加分呢? 招标人在上次质疑中回复:该项已作出调整,详见补遗。补遗中并未看出此项做出调整,请招标人更正如何调整。
回复:该项已作出调整,详见6月25日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
问题7:补遗文件中,“项目总监:①业绩: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2015年1月1日以来,每增加一个已完工工程桥梁单跨跨径>150米或多孔跨径总长>1000米的,得2分。满分5分。”这个分值调整过后,人员配备总分是19分,不是21分,总分是98分,提醒招标人修改。
回复:招标文件中补遗前的技术标评审表未调整的内容仍然执行。为方便投标人理解,现将调整后的完整版技术标评审表附后。
问题8:招标文件第49页监理部人员要求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安全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2人,造价员1人;请问投标文件监理部人员是否按该表格人员要求的人数和资格提供即可?同时,招标文件第49页要求“监理部(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需满足安徽省及蚌埠市有关人员配备标准)”,如按照安徽省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本项目不论是以“总造价23.22亿元为准,即另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44人、监理员88人,或以总造价13亿为准,即另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23人、监理员46人”,如按照此标准,该项目配备人员数量均过于虚高,不符合实际情况,是否取消此条“监理部(驻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数量需满足安徽省及蚌埠市有关人员配备标准)”要求?按招标文件第49页监理部人员表格要求的人数和资格配备即可?请予以明确。
回复:按招标文件及技术标评审表相关要求执行。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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