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五爱支行装修项目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
金额
24.2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b-gjz2024-0611-01
预算金额24.21万元
招标联系人戴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本铬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7
公告正文
沈阳五爱支行装修项目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 (招标编号:LNZB-GJZ2024-0611-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五爱支行装修项目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21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五爱支行装修项目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五爱支行装修项目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五爱支行装修项目招牌类安装、室内外电子屏安装及室内标识标牌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 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 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7)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8)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9)投标人企业近1年社保直接缴纳为期大于等于一年人数不少于10人: (10)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事业单位除外): (11)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12)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24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现场领取(地址: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111 房间),招标 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1.建设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67甲、167号(北方传媒大厦一层6-9 轴部分区 域) 2.计划工期:45天,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3.质量标准:合格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万元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法律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56号 联系人:戴经理 电 话:024-83255601 电子邮件:18842450233@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王本铬、徐雨桐 电 话: 23383567-806 电子邮件: lngcgj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礻怊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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