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成都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院)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8 20: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300230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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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秀奕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蟇水村一组90号 | 下浮:98.00%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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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轩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艺术村路19号 | 下浮:98.73%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采购包一):
服务类(四川省秀奕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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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服务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养护期结束(暂定养护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06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预计于2023年12月29日进行第一次验收。 |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1,399,772.25 |
合同包2(采购包二):
服务类(成都轩园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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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服务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范围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06月30日养护期结束(暂定养护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06月30日,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预计于2023年12月29日进行第一次验收。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 | 699,920.93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春雪、何俊、葛晓、吕菲、王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以实际包件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算出收费基准价下浮20%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中标金额(万元)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0% 1.50% 1.00%100~500 1.10% 0.80% 0.70%500~1000 0.80% 0.45% 0.55%1000~5000 0.50% 0.25% 0.35%5000~10000 0.25% 0.10% 0.20%10000~100000 0.05% 0.05% 0.05%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55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0.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
1、备案编号:51010023210200023255[2023]00414;
2、预算金额:210万元(采购包1:140万元,采购包2:70万元);最高限价210万元(采购包1:139.977225万元,采购包2:69.992093万元);
3、采购品目:采购包1:C13030000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包2:C13030000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4、标的名称:采购包1: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服务,采购包2: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城大道366号。
本项目报价要求:本项目以下浮率(下浮率等同于折扣率)报价;下浮率(等同于折扣率)不得高于100%,不得低于或等于0%,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各单价限价*供应商下浮率报价*实际使用数量;例如:“郁金香 15杯”综合单价限价为17.97元/盆,供应商下浮率(折扣率)报价为90%,则该项实际结算金额=17.97*90%=16.17/盆。供应商下浮率(折扣率)报价最终据实结算后的总价不得超过对应采购包的最高限价金额。供应商报价包含完成项目的所有费用。采购包1成交金额:折扣率98%;采购包2成交金额:折扣率98.73%。
三、服务范围:2024年元旦春节和上半年常设点位生态雕塑与环境艺术服务
四、服务要求:(1)服务期间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特别说明:服务期间需进行打围,人员统一服装,特殊地点不得将地面泥土露出,需进行遮挡。)(2)花摆放或栽植完毕后不能将泥土露出,保证整体美观效果,如效果未达到,需在采购人要求下进行补充摆放。(3)鲜花展示完毕后,拆除时,供应商需考虑雕塑与花装车方案,雕塑与花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将雕塑与花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位,若采购人不需要的花,由供应商处理。(如有)(4)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价×成交供应商报价折扣率×实际使用数量之和。本项目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数量进行调整,最后验收时按照实际使用数量进行验收。(5)供应商需提前报送相关图纸及花品种,采购人提出异议后,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花品种选择,因此项目重要性,代表公园城市城市形象,供应商完工展示时,若采购人与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更换不满意花,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且在验收合格的情况下中标价不变,不予增加更换花费用。(6)养护期内,花需保证现花量达到90%以上,若花现花量表现不够,需更换相关花。养护期间(含霜雪等恶劣天气)如有植株枯萎、遇人为破坏或遭车辆等毁损必须及时免费更换(以上情况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更换完毕)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供应商所提供的苗木、花等若发现有诸如数量、种类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产生更换或替补等情形并导致完成时间延误或影响采购人项目实施,采购人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应商索赔,有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服务标准:(1)采购文件中所示方案图效果为初步效果,最终方案效果以上级部门确定为准,最终方案由采购人确认。(2)★服务期内造成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人均不承担其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可根据违约情况扣除相应的服务费。(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要求制订相应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服务措施,②质量保障措施,③养护方案与措施,④更换方案与措施,⑤安全文明措施及方案。(5)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工程车。(6)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专用洒水车。(7)供应商2020年1月1日以后(含1日)签订类似项目业绩合同。(8)供应商承诺满足附件《各分项内容》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发展研究院(成都市风景园林规划设计院、成都市林业勘察规划设计院)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路435号
联系方式:028-87646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5栋1单元7楼7号、8号
联系方式:028-8596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8-85960093
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