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 年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网络销售药品风险监测所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9.7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at186098606419
预算金额9.7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俊玮0551-63736257
中标公司合肥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9.7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4AT186098606419

二、项目名称:2024 年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网络销售药品风险监测所需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金创新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官亭路140号旺城大厦综合楼1017室

成交金额:97973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柒仟玖佰柒拾叁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1

氢氧化钠滴定液等

≥500ml/瓶等

2瓶等

81/瓶等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存军、徐多云、袁增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联系人:苏俊玮(代理机构);质疑联系方式:0551-6373625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安天智采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支路二交口

联系方式:0551-62809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6楼605室  

联系方式:陈静、张飞、苏俊玮、刘勇 0551-63736275、13215698612

3项目联系方式

人:陈静、张飞、苏俊玮、刘勇

   话:0551-63736275、1321569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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