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ZQL-GC-2019-4-2
1.招标条件
长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监理,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吉发改审批(2018)311号),招标人为长岭瀚潍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总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日,配一台7.5MW纯凝汽式汽轮发电机。
2.2 招标范围:本监理范围为长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厂区围墙外一米范围内的工程以及围墙外到厂区的取水工程的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工作服务内容如下:
2.2.1、进度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负责与设计单位商定设计图纸和文件在满足工程施工总进度要求前提下提交的时间表,并负责检查、督促工作。参与各标段工程施工进度和接口的协调。编制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相关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二级及以下的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施工承包商上报的现行计划,审批施工承包商提出的修改目标计划要求。根据项目法人的授权范围,签发单位工程开/停工令。协助并监督承包单位实施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价款结算文件、向项目法人提供进度报告。
2.2 项目地点:长岭县串坨子厂址,位于长岭县南侧约10.0km处。
2.3 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结束为止。
2.4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起具有至少一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或30MW及以上发电机组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等。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近三年(2017至今)至少有1个相关电力工程的总监业绩。
3.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外省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要求的类似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期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岭县建筑招投标服务中心(长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西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要求被授权人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4月24日13时00分,地点为长岭县建筑招投标服务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岭瀚潍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长岭县永久路南长庆街东建安阁二期601室
联系人:向工
电 话:1343851061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永久路南长岭街西
联系人: 韩工
电 话:15843889833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