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基于真实飞行数据的仿真验证系统”采购意向公开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 项目名称:“某基于真实飞行数据的仿真验证系统”
二、 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三、 项目预算:490万元
四、 具体参数:
(一)建设内容
“某基于真实飞行数据的仿真验证系统”应能对接标准的航空器飞行数据格式,按照实验给出的航空器活动方案,利用真实飞行数据切片,拟合出航空器模拟飞行数据,从而验证活动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按照松耦合的设计思想,主要建设:实验应用系统、数据切片模型库、数据切片管理与数据拟合服务模块、高精度航空武器模型等。
(二)功能要求
能够对真实飞行数据进行解析和管理,并按照典型运动模式将数据转化为规范定义的运动数据切片模型,并提供对数据切片的管理和数据拟合功能,包括数据导入、切片数据生成、数据管理、数据拟合等;支持按照运动方案对航空器的设备使用条件进行配置,包括参数配置、批次管理、架次管理等功能,并模拟出相应的运动效果;提供与真实飞行数据相配套的高精度航空武器模型,支撑活动效果的模拟;支持数据回放功能。
(三)性能要求
支持不少于3种模式的虚拟事件;可验证任意位置,任意时刻的事件条件;支持飞行数据发射时间、飞机速度、海拔高度和航迹倾斜角等的修改;提供不少于2种主战机型的数据切片模型;提供不少于5种典型运动动作的数据切片模型;提供对飞机总线数据及多信息来源数据的数据处理算法不少于3个;提供主战航空武器型号高精度模型不少于4种。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应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二级及以上)
六、公示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9月11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反馈意见,采取电子邮件:187274233@qq.com或通过电话获取邮寄地址等方式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35-5357242
电    话:1885350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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