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脱硝板式催化剂自主招标采购及旧催化剂处置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1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
脱硝板式催化剂采购及废旧催化剂处置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 脱硝板式催化剂采购及及废旧催化剂处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物资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大修自用,公司自行组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2×6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范围:#1及#2锅炉脱硝SCR各一层催化剂及附件供货,共计646m³,并负责回收处置二层废旧催化剂共646m³。(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 交货工期:#1机组于2025年4月1日前,#2机组于2025年9月15日前供货完毕。废旧催化剂二层(646m³)回收处置应按照工期要求进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供货和废旧催化剂处置进度,并做出保证其按期完成的措施和方案。
3.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分包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设计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单位)的有效授权销售商或国外品牌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如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有效期应包含供货期。
3.2.投标申请人为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④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⑥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3.3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经营范围包括烟气脱硝类产品生产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单位)的有效授权销售资质文件、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危废废物经营许可证)。
3.5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业绩等方面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3.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7可以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置资质,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分包商参与。分包商仅限于对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置、运输。
4. 招标文件的发布和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 月 13日10时00分,登录以下任一网站:中国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tang.cdt-ec.com/)、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invest.com.cn/)、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zcnfd.com.cn/)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tfygcgfw.com/),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2月13日10 时00 分,
5.2递交(或邮寄)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部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5.4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套。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投标人应当对本单位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以邮寄方式递交招标文件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5.8 联系人(收件人):杨鸿 0830-3628076 189 8272 7983
2025年1月21日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
脱硝板式催化剂采购及废旧催化剂处置招标公告
1. 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 脱硝板式催化剂采购及及废旧催化剂处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物资为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锅炉大修自用,公司自行组织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境内。
2.2 项目规模:2×6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范围:#1及#2锅炉脱硝SCR各一层催化剂及附件供货,共计646m³,并负责回收处置二层废旧催化剂共646m³。(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 交货工期:#1机组于2025年4月1日前,#2机组于2025年9月15日前供货完毕。废旧催化剂二层(646m³)回收处置应按照工期要求进行。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供货和废旧催化剂处置进度,并做出保证其按期完成的措施和方案。
3.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分包商)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设计能力的制造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单位)的有效授权销售商或国外品牌授权代理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如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有效期应包含供货期。
3.2.投标申请人为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②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③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 30%);④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⑤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⑥相互任职(相互任职的职务包括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务)或工作的。
3.3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经营范围包括烟气脱硝类产品生产或具有生产厂家(授权单位)的有效授权销售资质文件、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危废废物经营许可证)。
3.5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业绩等方面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3.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3.7可以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不具备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置资质,可委托具有资质的分包商参与。分包商仅限于对废旧催化剂回收处置、运输。
4. 招标文件的发布和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 月 13日10时00分,登录以下任一网站:中国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s://tang.cdt-ec.com/)、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invest.com.cn/)、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zcnfd.com.cn/)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https://www.tfygcgfw.com/),投标申请人自行下载获取。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25年2月13日10 时00 分,
5.2递交(或邮寄)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 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部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顺丰快递方式邮寄。
5.4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套。
5.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7投标人应当对本单位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递交情况进行签字确认,以邮寄方式递交招标文件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5.8 联系人(收件人):杨鸿 0830-3628076 189 8272 7983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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