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龙塘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
发布时间:2024-02-08 16:16:00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广安市前锋区龙塘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安市前锋区龙塘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前区发改项〔2021〕1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区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市前锋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前区发改项〔2021〕1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前锋区。
2.2 建设规模:①对城区176公里排水管网进行普查、检测与修复,并建立海绵城市监测管理平台;②完成衫树岭街、陡梯街北、碑梁街北、碑梁街中段、陡梯街中段等5条道路剩余工程;③新建从打纸岩到中信污水厂雨污水管网10公里;④对工业三路航瑞纸厂至六角丘幼儿园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⑤对陡梯街24米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新建一条长149米,2.5米*3米的排水箱涵;⑥对前红路二期碧桂园段至航瑞纸厂段排水管网进行改造;⑦对陡梯街北市政道路原有排水管网进行改造;⑧对望后二街原有排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等内容。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60个日历天,后续服务暂估300个日历天,具体时间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为准。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工程测量、土石比勘查、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含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其他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后期服务。
2.5 标段划分: 勘察设计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勘察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总投资不少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2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由工程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且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 9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 12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鑫鸿交旅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广安鑫鸿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八一桥路51号4幢鑫鸿大楼610室
邮 编:638019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1522885182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恒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3号1栋2单元10层1号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 话:028-86277690 、15008251279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 2 月 8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