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商旅公司重庆瑞途公寓汽车接送、客房和公区清洁卫生业务外包公开招标(第二次)公告
金额
31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12/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bzx-fw-2022-652
预算金额314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凤霞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皓150082292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5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项目地区:
发布时间:2022-12-23 截止时间:
采购商: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商旅公司重庆瑞途公寓汽车接送、客房和公区清洁卫生业务外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项目编号:ZTBZX-FW-2022-652)
1.招标条件
受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由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商旅公司重庆瑞途公寓汽车接送、客房和公区清洁卫生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应包括01包件出租汽车客运或汽车租赁项目等经营范围。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无。
3.3.  服务能力要求:01包件具备提供大巴车(35座或以上)6辆,小汽车(7座)3辆的能力,具体车辆使用量根据铁路运输据实调整。(提供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
3.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处于取消或暂停竞商资格状态。(提供书面承诺)。
3.6. 业绩要求:01包件近三年(2019.10-2022.10)公司承担过铁路人员汽车接送业务不少于1家(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7. 履约信用要求: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2019.10-2022.10)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与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存在欠缴应付款项等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3.8.其他要求:
3.8.1本次招标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查询结果截图)。
3.8.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8.3本次招标不接受在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3.8.4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一年(2021年10月至今)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近三年(2019年10月至今)内不存在因自身违约、不按合同履约造成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8.5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书面承诺)
3.9.特殊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10)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投标的。
(11)中标公示期内的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1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请供应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帮助中心)下载电子招采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熟悉电子招采系统的使用流程及规范。
4.2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2年12月24日起至12月28日23时59分止进行公开出售,每包售价0元人民币。购买电子招标文件后,如果还需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发售将收取印刷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4.3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登录国铁采购平台选择报名参与的项目包件,点击报名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
同时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发售期内通过当面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word版《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1)发至电子邮箱:841196628@qq.com(邮件主题格式如下:报名+项目编号+投标公司简称+包件号)。 
4.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服务需求明细表》各包件投标保证金数额要求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投多个包件时应一包一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日09时30分,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须将银行回单上传至上述邮箱(回单备注格式如下:项目编号+包件号+保证金+陈皓)。
4.5投标人汇款账户须为企业基本账户,不允许个人账户汇款。
4.6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供应商报名表》且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视为报名成功。
4.7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包件,自动流标。
4.8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如不能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或放弃参与投标的,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出具放弃投标的书面说明(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项目的包件信息),将扫描件发送至4.3条款指定邮箱,并电话与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须当面递交,递交时间为2023年1月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月5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5.2未按要求报名、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按“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通知”(附件3)要求执行,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执行相关要求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开标时间和地点
请各投标人代表于2023年1月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准时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地点: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 2 号附 1 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 11 楼)。
7.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
中标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满5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如下:
依据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约定,按照合同预估金额的1.5%支付(01包件47100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成都铁路国际商旅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二段12号
联系人:邓凤霞  
联系电话:023-61987510、17783374668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驷马桥路2号附1号成都铁路综合大楼11楼
项目联系人:陈皓
电话:15008229296 
邮箱:
9.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10.其它
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为招标代理机构,银行开户名为“成都西南铁路物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建行成都市双建路支行”、账号为“5100 1885 3360 5912 3456”。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和个人缴款。
如要求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为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请勿错误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2年12月23日
附件1:
供应商报名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件号

 

开票信息(提供与税务登记一致的有效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及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基本账户开户行:**省**市              
银行账号:    
开户行行号:           
(用于开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不得手写,不得修改本表格格式;
2.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银行账号时,每4位输入一个空格
3.务必确保本表信息准确无误,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2.
服务需求明细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预计工作量(项)
含税最高限价
增值税率
合同预估金额
投标保证金
服务时间
备注
01
重庆瑞途公寓汽车接送业务外包

1.按要求接送重庆瑞途公寓的住宿人员往返于梨树湾折返所、重庆西站和重庆瑞途公寓。2.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旅客列车大面积晚点、临时加开等情况,能根据具体要求配置相应车辆和司机,保证完成甲方要求的汽车接送工作。3.春运、暑运期间,铁路运量增加时能提供额外的车辆和司机,保证相关人员往返于梨树湾折返所、重庆西站、沙坪坝站和公寓。4.具备完整应急预案,能保证司机无法驾驶、汽车发生故障或路途严重拥堵无法掉头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调取其他车辆或者出租车接送,确保能按时完成甲方要求的汽车接送工作。5.25座及以上客车不在三级以下道路运行,19座不在四级以下道路运行以保证行车安全。6.根据甲方新冠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按照实时的疫情地区划分情况对接待中高风险的乘务员进行专车接送。
1.大巴车日常固定线路为“重庆瑞途公寓(望山国际)—重庆西”(往返),若因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启动外住酒店,行驶路线为外住酒店—重庆西(往返);大巴车使用率原则上要求每辆车每天执行不低于12次(往返)接送任务。2.小汽车日常固定线路为“重庆瑞途公寓(望山国际)—梨树湾折返所”(往返)或“重庆瑞途公寓(望山国际)—重庆西”(往返),若因新冠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启动外住酒店,行驶路线为外住酒店—重庆西(往返);小汽车使用率原则上要求每辆车每天执行不低于12次(往返)接送任务。3.春运期间临时增加线路,在不增加行驶成本(公里数、行驶时间)情况下,增加车辆数按固定线路费用结算。4.若大巴车使用率每辆车每天执行低于12 次接送任务,小汽车使用率每辆车每天执行低于 12 次接送任务,双方依旧按照投标价格标准执行。(1)1 次任务等于 1 个往返,如遇往返均有接送人员,计算为2 次任务。(2)大巴车使用率每辆车每天执行高于 12 次接送任务,小汽车使用率每辆车每天执行高于 12次接送任务的,按照超过的班次增加大巴车/小汽车单车费用。当日使用率超过 12 次接送任务的,增加的车辆按一天费用计算。
35座大巴车1150元/车/天,7座小汽车565元/车/天
6%
314万元
47100元
 
签订重庆瑞途公寓汽车接送服务业务外包合同后一年
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做为废标处理。
2.费用预估测算公式为:全年费用=(大车租赁单价×6辆+小车租赁单价×3辆)×36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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