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4ATP0266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阳泉二监标准化监区监舍及库房门通透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更正结果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按评审推荐排序名单,确认第二名(阳泉市新大福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2
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72.00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02.90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更正结果 |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 | 原成交供应商(哈尔滨月名科技有限公司)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按评审推荐排序名单,确认第二名(阳泉市新大福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 |
2 | 代理服务费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472.00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收取80%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502.90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固庄煤矿
联系方式:0353-42683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西永信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双塔西街30号华宜大厦A区6层
联系方式:0351-7553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刚、王佳伟、薛永刚、陈静、田志刚
电 话:0351-7553762
附件信息:
阳泉市新大福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明细表.pdf
117.6K
成交供应商情况说明.pdf
95.0K
山西省阳泉第二监狱标准化监区监舍及库房门通透化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更正公告.pdf
152.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7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