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新圩石场南采区、排土场复绿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阳新圩石场南采区、排土场复绿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4年02月02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时间:2024年02月02日10:00 (二)评标地点:广东中正国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惠州市惠城区菊花一路真维斯办公大楼5楼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5人,分别是招标人评委代表0人以及5人从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五队、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报价下浮率大写的填写格式存在歧义,评审专家一致要求上述投标单位在30分钟内提供澄清函,在规定时间内“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了澄清函;“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澄清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形式评审标准”第三项“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否决其投标。共4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 (七)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 (八)废标情况:“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澄清函,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形式评审标准”第三项“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九)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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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2.53%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预算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1)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3)专项设计阶段:项目实施后续涉及的专项设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杨彩霞 | 资质资格 | 杨彩霞 水文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冀职改办字【2019】219号) | ||||||||||||||||||||||||||||||||
业绩 | 武安市午汲、徘徊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武安市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2022年邯郸市磁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勘查设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河北探宝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甲级设计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132021130074)】 | |||||||||||||||||||||||||||||||||
业绩情况 | 武安市石洞西北部区域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武安市后山村东北600m采石场(徘徊镇上庄)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武安市寺庄、贺进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35.00%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预算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1)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 (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3)专项设计阶段:项目实施后续涉及的专项设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何辉祥 | 资质资格 | 何辉祥 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530012061) | ||||||||||||||||||||||||||||||||
业绩 | 惠州市顺发石场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广东省大宝山多金属矿矿山石门坳片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项目;中非高岭茂名新材料有限公司山阁高岭土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之3号采区东侧、北侧、西侧边坡治理、复绿工程;中非高岭茂名新材料有限公司山阁高岭土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之1号采区边坡治理、复绿工程。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广东总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甲级设计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442018130537)】 | |||||||||||||||||||||||||||||||||
业绩情况 | 惠州市顺发石场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设计;广东省大宝山多金属矿矿山石门坳片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项目;中非高岭茂名新材料有限公司山阁高岭土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之3 号采区东侧、北侧、西侧边坡治理、复绿工程;中非高岭茂名新材料有限公司山阁高岭土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之1号采区边坡治理、复绿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五队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23.80% | ||||||||||||||||||||||||||||||||||
质量承诺 | 合格。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施工图预算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交货期) | (1)初步设计阶段: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及概算;(2)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评审通过后1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符合要求的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3)专项设计阶段:项目实施后续涉及的专项设计。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陈珍珍 | 资质资格 | 陈珍珍 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 (1900101070558) | ||||||||||||||||||||||||||||||||
业绩 | 惠州市大正投资有限公司大坑石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惠州市金锦龙实业有限公司流水坑石 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捷利布松坳石场生态修复技术服务。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有色金属地质局九三五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甲级设计资质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地质灾害防治甲级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442022130060)】 | |||||||||||||||||||||||||||||||||
业绩情况 | 惠州市大正投资有限公司大坑石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东莞市大岭山镇大片美石场生态修复设计方案;惠州市金锦龙实业有限公司流水坑石场生态修复方案设计;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捷利布松坳石场生态修复技术服务;仲恺高新区2024年度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设计。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交投新圩绿色石场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东风村银峰一路496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白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3621811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交投矿业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752-2248872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文昌二路9号力天中心8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04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
招标人:惠州交投新圩绿色石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筑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