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3001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新纬0592-59006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委托,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1]ZCZB[TP]2023001、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3001
项目名称: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信用记录: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5-26 至 2023-05-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6-01 13: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6-01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807室
联系方式:0592-519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层MNO单元
联系方式:0592-590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杨婉婷
电话:0592-59006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6日
相关附件:
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文件集.zip
受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委托,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350201]ZCZB[TP]2023001、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01日 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01]ZCZB[TP]2023001
项目名称: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1(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300,000.00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60100-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 空气站点监测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一、采购内容:每套设备包含SO2监测仪、NO-NO2-NOx监测仪、CO监测仪、O3监测仪各1台。 二、采购数量:2套(8台) 三、功能及特点:1.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兼容。 2.仪器均具有良好的抗干扰能力。 3.监测分析仪输出的数据能够自动切换。 4.监测系统能够连续采样分析,整个子站可无人值守。 5.具有0-100mv,0-1V,0-5V,0-10V模拟输出方式,提供RS232/485双向数字通讯接口,所有分析仪器必须预留一个数据输出串口。 6.须提供分析仪取数通讯协议和数据采集器取数通讯协议。 7.数据自动传输、远程自动和手动控制、故障诊断及报警等基本功能。整套系统的有效数据捕获率优于95%。 8.数据采集与传输完整、准确、可靠,采集值与测量值误差≤1%。 四、验收要求 到货检验。甲方在设备(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设备进行清点、核对。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设备的数量、其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有关规定逐项检验。最终验收。设备安装完成后,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试运行正常后,由甲、乙双方一同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结果应符合国家规范及用户使用要求。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彩页的技术规格要求,甲方有权委托中国有资格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在此期间,若发现设备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重新检测、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1,3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2、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执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信用记录:根据厦门市财政局2020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本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05-26 至 2023-05-31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06-01 13:30: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3-06-01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2(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谈判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生态环境局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807室
联系方式:0592-5195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五缘湾营运中心一号楼8层MNO单元
联系方式:0592-590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新纬、杨婉婷
电话:0592-590069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厦门政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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