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姜堰区】鼎尚花园超市运营管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鼎尚花园超市运营管理征集公告
委托单位: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名称 | 鼎尚花园超市运营管理征集 | |
征集方 | 泰州市兴盛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征集行为批准情况 | 泰州市金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征集时间 | 起始时间:2023年01月05日9时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1日17时 |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受让方,则公告发布终止。 | ||
标的预展 | 一、预展期限(即为公告期) | |
二、预展地点:花园路950号商业用房 | ||
征集形式 | 一、本次征集釆取公开征集方式确定受让方。 二、公告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则直接确定该受让方为成交方,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则釆取现场竞价、一轮决标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 |
竞价方式 | 1、本次征集釆用现场竞价、一轮决标的方式进行,即现场进行一轮报价,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本公告中公布的挂牌价,上不封顶; 2、本项目挂牌价为79.21万元(年度总营业收入的5%,每年总营业不低于1584.2万元); 3、最高报价为成交价,报价最高方即为成交方。 4、竞价遇有二个以上最高报价相同时,则继续进行竞价,直至竞岀最高报价。 5、交易结果将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告3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征集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受让方必须在30日内与征集方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 |
标的概况 | 标的坐落 | 花园路950号 |
管理运营期 | 5年(装修期不计入),到期后,同等价格下,原运营管理公司具有优先权。 | |
房屋面积 | 建筑面积1808.49㎡ | |
房屋状况 | 房屋目前为毛坯房,征集方将进行基础装修,包括墙面顶面刷白、地面贴砖、满足要求的消防改造;超市内部由受让方根据经营要求自行装修。 | |
特别事项说明 | 1、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物.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或不能满足自己的受让目的的,应当在挂牌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2、运营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征集方按合同价格、实际缴付运营费用及实际运营年限结算。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征集方及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79.21万元/年。正向竞价 |
价款支付方式 | 1、签订合同前受让方向征集方缴纳第一年保底收益(成交价),其后,在上年度审计完成后向征集方缴纳下年度保底收益。(每年实际结算费以审计为准)。 2、运营期间费用交纳数额及方式:每年受让方向征集方交纳的全部费用,按照超市年销售额的5%计算确定。前3年为一个周期,后2年为一个周期,后2年在上一个周期的基础上递增10%。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表述如下: (1)第一个经营周期内(前3年),若年销售额的5%小于或者等于成交价的,按照成交价交纳;若年销售额的5%大于成交价的,按照年销售额的5%交纳。(即以成交价为基数与年销售额的5%进行比较,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2)第二个经营周期内(后2年),以前3年交纳数额的平均值为基数,在此基础上递增10%计算确定交纳数额。实际交纳数额为平均值的110%。若年销售额的5%小于或者等于平均值的110%的,按照平均值的110%交纳;若年销售额的5%大于平均值的110%的,按照年销售额的5%交纳。(即以平均值的110%为基数与年销售额的5%进行比较,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正在经营中的连锁超市实体店达到4家及以上,同时所有实体店法人为同一人; 2、具有注册商标达到4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4、近3年内受让方不得存在收到信用惩戒或食品安全等相关处罚现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交易活动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合同签订期限要求 | 1、《成交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 由未签订合同的,征集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 2、受让方确定后,签订协议之前,受让方需向征集方缴纳风险保证金费用20万元,并凭汇款回执向代理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等。 |
| 其他要求 | 1、超市受让方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以及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的发放,并保证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如有违法行为,所有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负责投入超市货源及流动资金,并确保本项目专有账户资金余额不少于二百万元;征集方不干涉超市受让方的人员安排和经营管理; 2、受让方承接超市经营(生鲜不得低于超市经营面积的30%); 3、运营期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安全、消防、维修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理; 4、受让方须对经营房屋内的设施固定资产(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须进行赔偿; 5、运营期内如遇政府规划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合同自行终止,受让方应无条件搬让,并由征集方按合同金额、实际缴付运营费用及实际运营年限结算; 6、合同期满后,征集方投入的装修和设备归征集方所有(如有人为损坏,按价赔偿);如受让方中途退出(不满5年),受让方将扣除保证金的30%作为违约金; 7、征集方委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超市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每满一年征集方派员对受让方进行审计结算。 | |
保证金条款 | 一、保证金金额:12000元。 二、缴纳期限: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挂牌竞价。 收款单位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2050176153600000386 三、注意事项: 1、保证金须从其公司账户缴纳; 2、保证金应于挂牌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未缴纳保证金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四、保证金处置: 1、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项目结束经征集方确认后,予以退回;无故放弃中标者,不予退还。 2、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征集方批准,代理公司方可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 ||
报名材料 | 一、符合资格的受让方须于2023年01月11日下午14:30-17:00在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姜堰区上海路88号)资格审查室报名,报名费300元。 二、报名材料(复印件盖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如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 4、保证金缴纳汇款回执单; 5、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若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公告期满后,由征集方对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受让方。 | ||
竞价须知 | 一、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方式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二、受让方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巳报价或有更髙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征集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作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三、竞价时间:2023年01月18日14时30分。 四、竞价地点: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 ||
其他说明 | 一、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表示对标的状况无异议,同意本次公告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受让方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 1980号文件”服务类五折计取。 三、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受让方须按时参加竞价。 四、一切违反本公告或对交易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公示期间有权拒绝其报名,或报名视为不合格,并拒绝其参加竞价、招标等。 五、各受让方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均须遵守秩序,不得有吵闹、喧哗、拍案等不雅或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2)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不作出承诺的,其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作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七、其他特别情况,由代理机构会同相关批准部门、征集方协同处理。 | ||
征集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严先生 | |
联系电话 | 13815920116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北园市场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23-86312789、15152999802 | ||
联系地址 | 泰州市国际汽车城9栋三楼 |
附: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xxxxxxxxxxxxxxxx(采购人名称):
本单位(名称)参加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本项目为采购人自愿采购项目,如有异议由招标代理、采购人负责处理答复;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采购人和供应商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我单位对此承诺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承诺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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