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平县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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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永平县民政局 | ||
行政区域 | 大理白族自治州 | 公告时间 | 2019年06月25日 16:4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6月27日 08:00 至 2019年07月03日 17: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永平县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二楼)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26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 ||
预算金额 | ¥145.9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静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87317045 | ||
采购单位 | 永平县民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静15887317045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永平县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2-6521488 |
永平县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永平县民政局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经永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永平县民政局的委托,对该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编号:HXCG2019-12),欢迎具有相应技术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1.1购买内容:购买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服务和县、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等三类岗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安排专职专责人员协助开展社会救助等民政事务工作;劳务派遣机构负责服务人员的招聘、培训、劳务合同的签订、人员工资的发放、各种保险的办理及缴纳等事宜。
1.2购买方式:采取岗位购买的形式,委托劳务派遣机构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施,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劳务派遣机构做好人员招聘工作。所有派遣人员均由劳务派遣机构按程序统一招聘,并按购买岗位数分配到各岗位上岗。所招聘人员上岗前,与选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县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由县民政局管理使用,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协理员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使用。
1.3购买数量: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共97人,其中:
(1)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共配备82人,其中:每个村(社区)配备1人,共75人;每乡镇根据村工作量统筹分配1人,共7人;
(2)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共配备10人,其中:博南镇、杉阳镇、龙街镇各2人,厂街乡、水泄乡、北斗乡、龙门乡各1人;
(3)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共配备5名。
1.4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伍万玖仟捌佰元整【¥1459800.00元】,包含派遣人员工资、人身意外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和劳务派遣服务费等费用。
1.5服务期限:1年;其中: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须完成人员招聘工作。
1.6服务地点:大理州永平县区域。
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资格能力,并在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服务要求。
2.4投标人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无行贿犯罪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5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8投标单位需持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到保证金账户,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不予接受。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凭证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账户:
户 名: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永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5300022821121012
联系人:王秋婷 联系电话:0872-6521488
3.2付款方式:由县民政局按合同约定向劳务派遣机构按月拨付费用。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须知:
5.1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报名。(投标人必须先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再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确认后才算报名成功)。
5.2网上报名及资料下载: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4)如果投标人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只需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登录,无需重复办理CA数字证书(昆明市办理的上海CA不能对接,云南省内其他地区办理的云南CA全省通用)。
(5)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7月02日17:30时止,此时间段内均可报名。
5.3现场确认报名事项: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6)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5.4纸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06月27日至2019年07月03日止(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永平分公司二楼会议室(永平县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二楼)。
5.5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6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注:未按规定网上报名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及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无效报名和不合法投标人,当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标文件为准。
六、电子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6.2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
七、电子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涉及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人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
7.3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人需在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及纸质投标文件(1份)(注:纸质投标文件应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8.2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需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网上递交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07月26日09:00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建议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份):
①现场递交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按时参加。
②现场递交时间:2019年07月26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之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③其他要求:刻录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投标文件光盘盘面(或U盘)上须标注投标人全称。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U盘)。
(4)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19年07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在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召开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会议。
(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①随机拆封纸质投标文件,查验纸质投标文件1份及光盘(或U盘)是否齐全,文件不全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开启电子投标文件。
注: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纸质存档使用,不做唱标及评标使用。
②文件齐全,则由投标人上前,使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③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26日上午09:00前(北京时间),提交地点:永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永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六楼(永平县综合农贸市场西大门旁)】。
注: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网上递交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永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采购)单位:永平县民政局
地址: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鸿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永平县永福路城乡客运站内25#三楼
联系人:闫正
电话:0872-6521488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