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第十八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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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22484001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
所属地区: | 唐山市-曹妃甸区 |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第十八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第十八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已由 无 以 无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第十八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建设地点:河北唐山曹妃甸;本站为改造站,拆除原有罐区,新建30m3双层FF柴油储罐2台,30m3双层FF汽油储罐3台,工艺管道铺设安装,强弱电铺设安装,安装4台4枪潜油泵型加油机,设有卸油油气回收、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入围企业; 3.2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5.1请投标申请人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唐山办事处: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东方花苑103-6-502)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销售分公司颁发的工程建设承包商准入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B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1-24 至 2018-01-28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唐山办事处: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东方花苑103-6-502)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2-13 09:30 ,地点为 中油曹妃甸石油销售有限公司三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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