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寿县2023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230136fw8888-000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先生0451-51011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30136FW8888-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发改字〔2022〕104号、延发改字〔2022〕105号、延发改字〔2022〕106号、延发改字〔2022〕107号、延发改字〔2022〕108号、延发改字〔2022〕109号、延发改字〔2022〕110号、延发改字〔2022〕111号、延发改字〔2022〕112号、延发改字〔2022〕113号、延发改字〔2022〕114号、延发改字〔202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2023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延寿县;
2.3建设内容:延寿县奋斗东小区内部、奋斗西小区内部、团结西小区内部、团结东小区内部、前进小区内部、胜利小区内部包括的共29个小区的房屋主体及配套改造;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5万元(勘测:15万元,设计: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勘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11月到2023年01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10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投标期间,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451-53022631;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电 话:0451-53022631
招标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延寿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3021900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星光耀二期A座13层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11111
电子邮箱:gzxmglyxgs2022@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项目编号:GZ230136FW8888-0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延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延发改字〔2022〕104号、延发改字〔2022〕105号、延发改字〔2022〕106号、延发改字〔2022〕107号、延发改字〔2022〕108号、延发改字〔2022〕109号、延发改字〔2022〕110号、延发改字〔2022〕111号、延发改字〔2022〕112号、延发改字〔2022〕113号、延发改字〔2022〕114号、延发改字〔2022〕11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2023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延寿县;
2.3建设内容:延寿县奋斗东小区内部、奋斗西小区内部、团结西小区内部、团结东小区内部、前进小区内部、胜利小区内部包括的共29个小区的房屋主体及配套改造;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技术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95万元(勘测:15万元,设计:2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勘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2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11月到2023年01月)及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3月10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5.3投标期间,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网站http://zfcxjst.hlj.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03月09日17时00分至2023年03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本单位远程解密即可)。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03月3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451-53022631;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电 话:0451-53022631
招标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 址:延寿县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451-53021900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星光耀二期A座13层
联 系 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11111
电子邮箱:gzxmglyxgs2022@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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