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19/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陈丁伟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倩0532-85782127
中标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中标联系人刘滨
公告正文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受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的委托,对 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拟以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现予以公示。
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1采购人: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1.3采购项目内容:远程监控系统平台升级改造
1.4采购项目预算:60.0万元
2、拟采购的货物的说明
为了实现更深层次的食安业务建设,在视频联网的基础上,需要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扩展一些智能应用,更好的实现后厨智能监管:1、实现后厨人员穿戴合规智能分析,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发出报警,平台接收对应报警后,可通过短信、邮件和声音等多种提醒手段向监管人员进行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可迅速反应,把事件损失控制到最小范围2、对后厨出现的老鼠第一时间进行识别分析告警,同时将告警信息和报警图片上传到平台进行报警解析和归档查询。
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原系统已实现将前端视频信息通过监控专网接入平台,监管人员通过中心平台查看每个餐饮单位的后厨实时画面,对人员、物品、环境、食物进行有效监控,及时发现隐患,保障全区人民的食品安全。 为了实现更深层次的食安业务建设,在视频联网的基础上,需要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扩展一些智能应用,更好的实现后厨智能监管:1、实现后厨人员穿戴合规智能分析,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发出报警,平台接收对应报警后,可通过短信、邮件和声音等多种提醒手段向监管人员进行告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可迅速反应,把事件损失控制到最小范围2、对后厨出现的老鼠第一时间进行识别分析告警,同时将告警信息和报警图片上传到平台进行报警解析和归档查询。 原有系统具备卓越的扩展性,各服务模块采用模块化部署,可以根据用户不同阶段的应用需求与特殊使用需求,快速融入新的业务应用功能,而无需更改平台原有架构,因此本次需要扩展的智能应用可快速部署在原有平台系统内。 本项目为政府事实,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AI智能应用的落地效果,也考虑到项目技术的系统复杂性、体系完整性,以及后续食品安全监管功能的持续开发,节约成本,在原有平台上进行升级改造,充分利用原有成果,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省建设经费。同时,前端设备、存储模块、线路、技术服务等均属于原系统建设及服务提供单位,为保证原有系统及服务配套的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政府采购。
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4.1供应商名称: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4.2供应商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77号
5、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5.1专业人员1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在原平台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原平台经过四期初建,扩建已完成了主要应用建设。本次升级改造是在原有基础上扩展智能化应用,为保证整个系统在技术上的一致性,保证原有投资的有效性利用,避免浪费,重复投资,在服务机构的选择上也应保持前后技术思路及方案的一致性,从而保证时间效率的提高。本项目一直由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提供服务,因此应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继续由该公司承担本项目为宜。
5.1.1专业人员姓名:高海云
5.1.2工作单位:青岛市商务局
5.1.3职称:高级工程师
5.2专业人员2论证意见:
本次远程系统升级改造是在前四期的初建和扩建的基础上进行,并增加智能化扩展。从系统的延续性,技术衔接以及后续配套等方面考虑,由原服务单位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提供服务和扩容,有利于减少综合投资。因此建议继续由原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
5.2.1专业人员姓名:刘滨
5.2.2工作单位:青岛市级机关东部管理中心
5.2.3职称:高级工程师
5.3专业人员3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过四期建设,功能和覆盖已日趋完善,李沧区政府投资日见成效,本项目为在原有平台上的升级服务,仅需充分利用已有平台的软硬件资源的基础做简易扩展,建议用原有服务商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继续进行服务,避免资金的浪费。
5.3.1专业人员姓名:李林
5.3.2工作单位:青岛美信科技有限公司
5.3.3职称:高级工程师
6、公示的期限
自2019-05-14 00:00:00起至2019-05-20 00:00:00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异议的反馈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供应商和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当在第6条规定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阐述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按照第8条规定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并同时抄送同级 财政部门。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李沧区夏庄路127号
E-mail:1215335880@qq.com
财政编码:266100
电话:87660872
传真:053287660872
联系人:陈丁伟
8.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青岛市北山东路177鲁邦广场A座306室
E-mail:chenqian_333@163.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5782127、85786283
传真:0532-8578082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联系人:陈倩、李朝气
8.3财政部门:青岛市李沧区财政局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黑龙江路615号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8467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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