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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公示_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振腾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公示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

招标文件

目录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2.1 项目内容及要求

2.2 项目招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组成

2.4 投标文件编制(商务标除外)

2.5招标会、答疑会安排

2.6 无效、废标及处理方式

2.7 开标

2.8 评标

2.9 招投标纪律 6

2.10 合同的授予 7

3. 附件

3.1《投标法人授权证明》; 8

3.2《投标确认函》; 9

3.3投标报价表》;.................................................................................................................10

1. 投标邀请函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诚挚邀请贵公司参加投标。

A. 项目名称: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

B.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4 日 24 :00

C. 开标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 09:30

D.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燕房东北环线长城润滑油

E. 招标联系人:郑振腾

F. 招标联系人联系方式:18610648797

G. 投标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邮件形式通知,并配以电话形式进行告知。

H. 项目投标联系人:

姓名

联系方式

商务答疑人

技术答疑人

2. 投标人须知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漏项应及时向招标单位提出,否则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要求等,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投标报价含糊不清,其后果应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根据我公司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1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拟对叉车设备租赁业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A. 项目名称: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

B. 招标方式:邀请投标

C. 租赁设备技术要求,详见《叉车设备租赁技术协议》。

D. 投标费用

a.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此部分费用。

E. 投标人资质

a.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有经营资质、以及由各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且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产品的设备生产单位;

b. 投标人必须是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生产单位;

c. 提供的产品必须连续三年为全国前五叉车品牌(按销售额排名,参照2020-2022年中国工业协会或中叉网等权威机构排名)(提供排名查询界面截图);

d. 提供锂电叉车的电池品牌排名不得低于全国前五(按2022年装机量排名)。

F. 投标与开标

a. 投标截止期限与开标时间,以投标邀请函确认时间节点为准;

b.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回复确认截止时间:202291024: 00

I 税率明细

a. 叉车设备租赁部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时明确具体的税率。

2.2 项目招标文件

A. 招标文件的组成

a.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须知附件

b. 投标人购取/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天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B. 招标文件的澄清

a.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 15 ,按投标邀请书中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或正式电子邮件形式提交。

b. 招标人将视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或以电子邮件答疑的形式进行解释。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或解释应予以确认,该部分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C. 招标文件的修改

a.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3天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内容,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b.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

c.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或邮件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d.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2.3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需按照下列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 技术标:

a. 投标人资质、资信证明文件;

b. 投标人身份说明及简介;

c. 维修及售后服务措施;

d. 本地有无优质合作单位/资源;

e. 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法人、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适用);

f.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

g. 相关业绩证明,近两年业务合同复印件;

h. 企业必须合法经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凡显示有行贿行为记录的,均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

i. 《技术评分表》内涉及的其他证明文件等。

B. 商务标:

a. 投标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表》

2.4 投标文件编制(商务标除外)

A. 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和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差异大小,必须汇总说明。

B.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他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有相应的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C.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80天。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

D.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投标文件一式 份(副)。投标文件应加盖骑缝章,报价表均有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密封封口应用封条完全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等字样,信封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封口应加盖骑缝章;

b.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指定地点。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是无效标书。

c.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a)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偿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b)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

2.5招标会、答疑会安排

A. 招标预备会、招标会:无。

B. 投标单位请自行联系项目技术联系人进行答疑。投标单位未要求答疑的,所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2.6 无效、废标及处理方式

A.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无效投标,不得进入评标:

a. 投标人不符合技术资质要求的;

b. 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

c. 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的;

d.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e.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f. 中标后拒不签订合作协议的。

B.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投标人及其投标委托代理人将被列入招标人-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的黑名单,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招标项目:

a.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b. 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c. 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d. 属资质挂靠的,或资质业务案例虚假的;

e. 以超市场价(过高或过低)进行恶意投标的;

f. 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投标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名称和组织结构上存在实质性差别的;

g. 违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h. 有共同股东利益关系。

2.7 开标

A. 开标

a.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

b. 开标由招标人选定人员组成评标小组遵循竞争择优、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标。议标方式:现场评标。

c. 开标时,招标人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密封以及是否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在检查中,如发现任一无效、废标情形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对应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d. 评标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B. 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是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和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8 评标

A. 本次招标由招标方采购部及需求部门等相关方组成招标评标小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标,主要依据各投标单位的经济、性能综合分析比较,确定拟中标单位。

B. 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由技术标和商务标得分构成。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后,根据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从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方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从中确定最终中标方。

C. 技术标

评标委员会技术评委根据下述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分别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为各评委对其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1

生产厂商注册资金

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大于等于10000万元的,得5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小于等于10000万元且大于5000万元的,得3分,;生产厂商注册资金小于5000万元大于1000万元的得1分。

5

2

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通过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通过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分子公司可使用集团公司资质文件;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

3

营业额度

年营业额大于等于5000万元的得3分;年营业额小于等于5000万元且大于1000万元的,得2分;年营业额小于等于1000万元且大于500万元的得1分;小于等于500万不得分。

3

4

服务案例

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大型项目租赁服务经验,自2020年以来每具有同一单位租赁车辆数量达100台及以上的叉车租赁业绩得1分,超过5条得5分。

注:须提供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

5

维修及售后服务措施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组织计划,响应时间(指:通知维修人员时间到人员到达现场维修时长)小于3小时的得4分,大于3小时同时小于5小时的得2分,超过5小时不得分;

具备售后服务线上报修、数据查询系统得2分;

售后服务主体和人员安排,备品备件的来源和质量,技术支持可行程度,对招标人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等,视情况可得0~2分。

8

6

驻厂服务

单厂区车辆超50台后是否提供驻厂维保服务,如有,此项得5分,如无,此项不得分。

5

7

售后服务人员

提供不低于5人的具有资质证书的售后服务团队(提供叉车维修资质证书),每低于1人,扣减1分。

4

8

售后服务实力

制造厂家项目所在地有自有服务机构(如分公司)、或年度授权的经销商,提供制造厂家在当地授权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及年度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得4分,反之不得分。( 本项目所在地如下:北京、武汉、荆门、江苏、茂名、郑州、天津滨海、济南)

4

9

投标产品技术要求

根据技术要求表,以技术要求的每个小项作为计算依据。要求指标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

8

10

厂商亮点

专利性、独特性、创新性等设计。

2

合计

 

50

D. 商务标

有效投标报价:首先审核各投标报价的完整性及合理性(含各相关费用),由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招标人的报价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核。投标报价完整、合理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内容和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标准

2

叉车设备租赁投标报价(100分)

以各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最高分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价计算以不含税价为依据)。

2.9 招投标纪律

A. 投标人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自主编制投标书,禁止以故意加项、漏项等方式来抬高或无原则地压低报价。

B. 禁止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参与投标。

C. 禁止投标方围标、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禁止相互串通抬价、操纵投标价格。  

D. 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服务机构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E. 禁止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F. 禁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G. 禁止投标人不当干预评标委员会正常评标活动;

H.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期后毁标。

I. 投标书需要澄清的内容必须书面填写,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J. 投标人不得进行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K. 整个招投标过程如有某个投标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其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如果是中标后发现的,中标方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中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并且赔偿给招标方相当于中标金额5%-30%的违约金,具体赔偿比例由招标方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共同参与以上违反招标纪律规定的,应承担连带责任。串标围标的投标方将列入招标方的黑名单,不再进行合作。

L. 投标方向招标方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投标方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且将列入招标方的黑名单,不再进行任何合作。招标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终止或解除与投标方正在进行的任何交易关系,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方应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的损失),并应支付投标方至少相当于贿赂或不正当利益十倍的违约金。

2.10 合同的授予

A. 合同授予标准

本项目的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良好的合同履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的中标人。

B. 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C.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a. 中标人如不按上述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b. 组成合同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技术要求及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3. 附件

3.1《投标法人授权证明》

3.2《投标确认函》

3.3《报价表》

3.1投标法人授权证明

本人( )系 ( 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对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生效日期:自 2023年____月_____日起生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3.2投标确认函

致: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我方承诺满足投标人要求,参与贵方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叉车设备租赁业务招标活动。

公章:

法人签字:

电话

电子邮箱:

3.3报价表

序号

吨位
(吨)

动力类型

配置说明

租期
(月)

需求数量(台)

不含税单价

(元/(台·月))

税率(%)

含税单价
(元/(台·月))

含税总价(元)

1

2.5

内燃叉车

参照叉车设备租赁技术协议

12

40

2

2.5

电动叉车

参照叉车设备租赁技术协议

12

40

3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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