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润江府、兴海花园、尚悦府、珑耀华庭等小区家用燃气报警器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家用燃气报警器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控制价:88元/只。
招标范围:家用燃气报警器:21000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标段划分:1个。
交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2年内接业主发货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每次发货的运费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报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供货能力的制造商。
2)制造商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今)有同类产品在国内(北京燃气、深圳燃气、港华燃气、宁波兴光燃气)等大型燃气企业销售业绩。且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产品被相关燃气企业处罚过的记录(提供三年产品无处罚记录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拥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该投标产品消防产品合格证和3C认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报名的投标人须至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
单位名称: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3200010041157
开户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幢20楼2015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国资委“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企招标平台”和市城投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兴光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66号-168号四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龚岳兵、韩张忠
电话:0574-27707125
传真:0574-277071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20室
电话:0574-87321998
传真:0574-87312175
联系人:王荣
户名: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号:33200010041157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话:0574-8928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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