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徽商银行关于池州分行营销用品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 ||
发布时间 | 2018年06月06日 |
徽商银行关于池州分行营销用品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徽商银行关于池州分行营销用品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HZJ-201817300516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5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 2018年6月1日
徽商银行关于池州分行营销用品协议供货制采购项目入库单位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候选人:安庆市博而美商贸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安徽诺奇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候选人:合肥擎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四候选人:合肥意境之家健康电器有限公司
第五候选人:合肥嘉一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六候选人:合肥雅鑫商贸有限公司
评标情况: 正常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招标(采购)人名称: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行
地址: 池州市徽商银行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方式: 0566-204401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项目负责人: 孙文全
联系电话: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转 872
公示期: 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孙文全 0551-65149581/65149582/65149583转87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