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监舍卫生间洗漱间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工程监理比价采购公告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60020241818613
项目名称: 监舍卫生间洗漱间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本监理任务为工程建设实施、验收及检测阶段的监理。其内容为本工程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1.监理人对委托人负责,代表委托人对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督管理工作。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和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 3.督促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项目单位上报原委托单位审批。 4.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方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监督工程质量,同时按计划保证工程进度,核验施工工程量,对因质量返工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5.督促、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核验原材料及使用设备清单。 6.严格按相关检测标准等文件规定,配备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及试验器具、设备,达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满足项目施工检测需求,达到独立开展工作标准。 7.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签审工程支付(预付、结算)款申请报表,报项目责任人签发,对实际付款与投资计划进行动态控制。 8.参与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1.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运用合理的技能协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 2.监理工作要守法、诚实、公正、科学、遵守职业道德。 3.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努力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水平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监狱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13 19:05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19 09: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联系人: 杨义光
联系电话: 13845391871
联系座机: 0453-8299118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002060020241818613
项目名称: 监舍卫生间洗漱间改造及屋面防水工程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0.0000
需求详情:
本监理任务为工程建设实施、验收及检测阶段的监理。其内容为本工程进行“三控制”(质量、进度和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一协调”(组织协调)。1.监理人对委托人负责,代表委托人对本工程实施工程监督管理工作。2.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和施工图设计组织实施。 3.督促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计划、施工技术方案,提出改进意见并监督实施;对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并督促项目单位上报原委托单位审批。 4.在施工过程中监督施工方严格执行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监督工程质量,同时按计划保证工程进度,核验施工工程量,对因质量返工问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5.督促、检查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核验原材料及使用设备清单。 6.严格按相关检测标准等文件规定,配备监理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及试验器具、设备,达到省、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满足项目施工检测需求,达到独立开展工作标准。 7.根据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签审工程支付(预付、结算)款申请报表,报项目责任人签发,对实际付款与投资计划进行动态控制。 8.参与有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工作。 1.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运用合理的技能协助委托人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 2.监理工作要守法、诚实、公正、科学、遵守职业道德。 3.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努力工作,为委托人提供相应水平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牡丹江监狱
报名开始时间:2024-09-13 19:05
报名结束时间:2024-09-19 09: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牡丹江监狱
联系人: 杨义光
联系电话: 13845391871
联系座机: 0453-8299118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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