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慧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贾金利0318-20884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22
公告正文
河北省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项目衡水市试验场建设施工-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项目衡水市试验场建设施工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对河北省深层地下水回补试点项目衡水市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规模:桃城区和阜城县两个点的回补井供水主管网、试验场构建、机电设备及安装、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回补井的检测设备及分层标的安装、信息化管控平台开发建设等。2、工程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和阜城县。3、工期:6个月。4、质量标准:合格。5、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2招标范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水利施工资质的企业。(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02 09:00至2024-03-0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3-2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zcjb.com.cn/)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开标后30分钟之内(以本项目电子开标系统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zcjb.com.cn/)。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hb.zcj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慧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胜利东路306号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北街北斗星城小区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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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贾金利
联系人: 彭浩
电话:
0318-2197609
电话: 0318-20884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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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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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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