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辆段TVDS探测站安全监控大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TGCSHJLD-2021-0046-GK
本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辆段,该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现对采购具体内容进行公告。
一、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型号 |
交货时间 |
维保地点 |
1 |
TVDS探测站安全监控大修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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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 |
上海机辆段陆家浜、松江探测站及段TVDS监控中心 |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申请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许可认证: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财务能力: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申请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的公司成立时间在2016年以后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商提供的“5T探测站安全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必须通过铁路系统评审鉴定,并获得技术评审证书;
5.供货业绩:投标商提供的“5T探测站安全智能监控管理系统”必须能够与既有的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5T设备维保作业安全可视化管理系统和5T探测站安全智能监控管理系统的无缝接入,并提供用户良好使用的证明。
6.履约信用:
(1)申请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2)申请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
②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③自招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2个及2个以上委托代理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申请。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申请。
9.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
三、技术及相关要求:
(一)系统组成
1.5T探测站安全监控大修后实现站内系统监视、视频监控、智能门禁、环境监控、作业统计评价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2.5T探测站安全监控大修后系统设备需并联接入5T系统既有数据传输通信通道,要求智能主机硬件需采用低功耗、工业级架构设计,且主机需具备断电断网故障自恢复功能,以适应现场工作环境,需通过国家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环境试验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电磁兼容试验,试验条件需符合铁标和轨道交通的相关标准。
3.考虑低功耗,安装方便等条件,智能门锁、传感器等与智能主机需通过无线自组网方式连接。
(二)系统软件功能及技术指标
1.支持展示探测站内的主机设备、电力、通信、环境和智能门禁的状态;自动识别故障,快速定位问题,明确责任主体,便于运维人员快速制定故障处置方案;
2.可视化管理实现实时监视站内外状态,通过作业动作智能提取作业视频和手持终端视频;
3.多路视频分发功能可实现在既有探测站网络带宽的环境下支持视频多并发访问;
4.智能门禁包括探测站门的智能管理,支持感应卡和应急机械钥匙等多种开锁方式,并通过系统实现对人员权限和开门时间进行管控,杜绝非计划时间上道作业;
5.空调联控包括站点环境查询和空调联控,空调联控支持根据环境温湿度自动匹配空调工作模式及手动批量控制;
6.作业统计评价通过作业计划自动生成作业记录,智能关联作业视频及手持终端视频,进行评价操作和确认查询;
7.可实现探测站内通道、电力、设备、环境等状态查询及空调等设备的控制;
8.报警功能通过语音、弹窗进行报警,提供报警查询、操作和下载功能;
9.对停电时长、主机故障时长和通信故障时长进行统计,对统计信息进行查询和下载;
10.按照段、车间和班组四级单位进行权限管理;
11.系统通过路网以浏览器形式访问。
12.以上内容需提供相应的鉴定报告。
四、质量保证条款
1.投标人的系统设备根据本技术规格书的项目、技术条件及有关标准进行试验,并应有相应的实验报告,实验结果为合格或满足要求。
2.投标人的系统设备须经过中国铁路进行运用实验,并提供运用单位的使用报告,说明运用时间、采集列车情况、预报准确率、组网运行情况及运用效果。
3.投标人应提交运用试验单位出据的能够充分证明系统设备可靠性、稳定性、预报精度的运用报告。
4.系统设备出厂验收前应考机一周,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5.投标人提交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出据的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技术评审文件。
6.系统设备及主要部件应具有产品合格证。
五、质量责任追究条款
1.招标方在使用中如发现质量问题,中标方在1小时内给予答复,12小时内派员前往,24小时内处理完毕,故障不排除人员不撤离。因中标方未及时处理,招标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质保期内,投标方应对设备安全质量负责,设备在正常维护使用条件下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此同时,相应配件的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六、售后服务、后续维保升级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按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如有设备部件损坏、丢失、掉漆等现象,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更换及修补。
2.需要在现场安装的设备,应充分考虑现场的工作环境,现场安装后不影响设备的技术性能。设备的安装方式由投标人提供应符合招标人的要求,设备安装方式必须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
3.投标人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系统设备施工现场,负责安装调试。
4.投标人应负责对现场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保证现场技术人员掌握操作和维修技术。
5.投标人应负责对用户方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
6.投标人的系统设备投入运用并试运转三个月后进行工程验收交接,验收合格后保修一年。在保修期间内,凡是由于系统设备本身质量原因而发生的技术故障,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
7.投标人在中标签合同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每套设备须向用户提供两套下列图纸和资料:系统说明书、操作维护保养手册、设备安装图和设备工作原理图。
七、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在国铁采购平台平台(http://cg.95306.cn)上报名,并将资质材料(含投标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电话联系确认。
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31日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国铁采购平台平台上下载(当下载无法完成时可联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3、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0元。
九、投标采购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同项目的投标时间。
2、递交投标采购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项目的招标时间和其它事宜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上海机辆段。
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届时邀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招标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
6、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
十一、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二、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机辆段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465号
联系人:杨寿舜 联系电话021-51225384;汪天澄 联系电话:13611740976
电子邮箱:shcldjkb@163.com
上海机辆段
2021年8月24日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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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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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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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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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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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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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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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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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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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项目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项目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投标采购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