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阆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7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金额
520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20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8月11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8月11日-2017年8月15日。

电话:0817-6263850

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2017年8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南池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六期、七期)

2

落下闳大道奎星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3

阆中市古城七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南池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六期、七期)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池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六期、七期)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住宅楼及商业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10000m2(其中南池路六期建筑面积91113.51m2,南池路七期建筑面积118770.82m2)。主体工程包括住宅区和商业区、配套用房、地下建筑等组成;辅助工程包括停车场、供排水管网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暂存点及雨污分流系统等;项目总投资52096万元。

建设单位:阆中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南池路

工程投资:总投资52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21.5万元,占总投资的1.0%。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大川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日常生活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商业用房内餐饮场所油烟以及垃圾收集处的恶臭等。项目住宅楼所产生的油烟废气经住户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均由统一的烟道集中收集至各幢楼顶楼高空排放;项目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量小,排放间断,且燃烧废气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且排风口背对住宅和商业楼,以减小废气对住户的影响;项目设有垃圾收集点,为封闭式带盖塑料桶,用于临时堆放本小区产生的生活和商业垃圾,各住宅楼出入口附近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括垃圾均为袋装,垃圾经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早晚各清运一次,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用水主体为住宅楼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房顾客和销售人员用水、物管用房管理人员用水、车库道路及停车场冲洗水、绿化用水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道路清洗和绿化、车库冲洗水均不进入污水管网),小区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环评要求商业用房内不得开设强噪声源的店铺(如卡拉OK、KTV、DJ吧)或生产加工型店铺,以及国家法律禁止从事的其他各类行业,且商业在夜间(22:00-6:00)不得营业,避免扰民。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门为隔声门;水泵机组设置隔振基础、柔性接头,避免管道传声。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在水泵的出水管上设置微阻缓闭式止回阀,消除停泵水锤的影响和水击所产生的管道震颤噪声等;在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水泵、风机、电梯电动机等设备将装设隔震器,并在各设备接驳风/水管道位置,采用避震软管连接,以降低有关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振动噪声。由于备用发电机验收期间未安装到位,待安置调试及防渗漏设备完善好报我局备案。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户、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项目设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物业管理部门请专人每天将垃圾由垃圾桶清运至小区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商业垃圾中可能含有的硒鼓、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置。项目垃圾收集点找专人负责清理、喷洒消毒药水及定期冲洗,垃圾及时外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2017年7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期间,南池路六期、南池路七期废水总排口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T/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其余各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2017年7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期间,噪声厂界周围监测各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项目设垃圾收集点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再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化粪池清掏出的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商业垃圾中可能含有的硒鼓、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置。

四、文件档案及环保机构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该项目的环保制度健全,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监测资料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

落下闳大道奎星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落下闳大道奎星小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住宅楼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38413.4m2。主体工程包括由8栋18F和11F电梯公寓组成;辅助工程包括停车场、供排水管网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暂存点及雨污分流系统等;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

建设单位:阆中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阆中市江南新区落下闳大道

工程投资:总投资52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8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大川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废气主要包括小区住户日常生活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商业用房内餐饮场所油烟以及垃圾收集处的恶臭。

(1)厨房油烟废气:环评要求项目住宅楼下商铺不得设置餐厅,不能引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本项目住宅楼饮食油烟主要由住户厨房产生。项目住宅楼所产生的油烟废气经住户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均由统一的烟道集中收集至各幢楼顶楼高空排放。

(2)天然气燃烧废气:该项目居民日常生活厨房均采取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量小,排放间断,且燃烧废气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商业餐饮油烟:项目裙楼商业禁止引入油烟污染的餐饮业。

(4)汽车尾气 :项目地下车库按防火分区设机械排烟系统,同时设有机械补风,对于个别防火分区有车道出入口的采用自然补风。机械排烟系统和排风系统合用风机、风口及风管,切换使用。本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且排风口背对住宅和商业楼,以减小废气对住户的影响。

(5)恶臭:本项目设有垃圾收集点,为封闭式带盖塑料桶,用于临时堆放本小区产生的生活和商业垃圾,各住宅楼出入口附近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括垃圾均为袋装,垃圾经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早晚各清运一次,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内垃圾收集点,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定期对垃极收集点及附近地坪进行冲洗,袋装垃圾及时封口,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由于垃圾收集点收集的是袋装垃圾,产生恶臭较少,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柴油发电机房,但未安装柴油发电机,无柴油发电机废气产生;同时,本项目不考虑中央空调的设置,故不涉及中央空调所产生的环境问题。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用水主体为住宅楼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房顾客和销售人员用水、物管用房管理人员用水、车库道路及停车场冲洗水、绿化用水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道路清洗和绿化、车库冲洗水均不进入污水管网),小区生活废水进入预处理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排入第二污水处理厂。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不设置中央空调,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环评要求商业用房内不得开设强噪声源的店铺(如卡拉OK、KTV、DJ吧)或生产加工型店铺,以及国家法律禁止从事的其他各类行业,且商业在夜间(22:00-6:00)不得营业,避免扰民。项目通过以下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门为隔声门。

(2)水泵机组设置隔振基础、柔性接头,避免管道传声。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在水泵的出水管上设置微阻缓闭式止回阀,消除停泵水锤的影响和水击所产生的管道震颤噪声等。

(3)在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水泵、风机、电梯电动机等设备将装设隔震器,并在各设备接驳风/水管道位置,采用避震软管连接,以降低有关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振动噪声。由于备用发电机验收期间未安装到位,待安置调试及防渗漏设备完善好后报我局备案。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户、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项目设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物业管理部门请专人每天将垃圾由垃圾桶清运至小区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商业垃圾中可能含有的硒鼓、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置。项目垃圾收集点找专人负责清理、喷洒消毒药水及定期冲洗,垃圾及时外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2017年7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T/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其余各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2017年7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期间,噪声厂界周围监测各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项目设垃圾收集点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再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化粪池清掏出的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商业垃圾中可能含有的硒鼓、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置。

四、文件档案及环保机构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该项目的环保制度健全,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监测资料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

阆中市古城七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阆中市古城七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住宅楼及商业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234135.86m2(云锦雅居地块总建筑面积71563.86m2,盘龙怡苑地块总建筑面积162572m2)。主体工程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地下建筑等组成;辅助工程包括停车场、供排水管网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暂存点及雨污分流系统等;项目总投资3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4%。

建设单位:阆中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阆中市江南新区落下闳大道

工程投资:总投资520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4%。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大川合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气治理措施:废气主要包括小区住户日常生活厨房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汽车尾气、商业用房内餐饮场所油烟以及垃圾收集处的恶臭。

(1)厨房油烟废气:环评要求项目住宅楼下商铺不得设置餐厅,不能引入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本项目住宅楼饮食油烟主要由住户厨房产生。项目住宅楼所产生的油烟废气经住户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均由统一的烟道集中收集至各幢楼顶楼高空排放。

(2)天然气燃烧废气:该项目居民日常生活厨房均采取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属清洁能源,本项目使用天然气产生的燃烧废气排放量小,排放间断,且燃烧废气通过预留烟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商业餐饮油烟:项目通过在商业用房中预留餐饮烟道,引入餐饮行业通过商户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预留的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其余商业用房不得开展油烟污染的商业餐饮服务业。

(4)汽车尾气 :项目地下车库按防火分区设机械排烟系统,同时设有机械补风,对于个别防火分区有车道出入口的采用自然补风。机械排烟系统和排风系统合用风机、风口及风管,切换使用。本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经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且排风口背对住宅和商业楼,以减小废气对住户的影响。

(5)恶臭:本项目设有垃圾收集点,为封闭式带盖塑料桶,用于临时堆放本小区产生的生活和商业垃圾,各住宅楼出入口附近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括垃圾均为袋装,垃圾经收集至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早晚各清运一次,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内垃圾收集点,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定期对垃极收集点及附近地坪进行冲洗,袋装垃圾及时封口,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由于垃圾收集点收集的是袋装垃圾,产生恶臭较少,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设置柴油发电机房,但未安装柴油发电机,无柴油发电机废气产生;同时,本项目不考虑中央空调的设置,故不涉及中央空调所产生的环境问题。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用水主体为住宅楼居民生活用水、商业用房顾客和销售人员用水、物管用房管理人员用水、车库道路及停车场冲洗水、绿化用水等(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道路清洗和绿化、车库冲洗水均不进入污水管网)。项目营运期单独商业楼需引入餐饮业要另外申报,餐饮部分废水先经隔油、沉渣处理后在汇同小区生活废水进入预处理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进入阆中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表》一级A标后外排至嘉陵江。

3、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不设置中央空调,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环评要求商业用房内不得开设强噪声源的店铺(如卡拉OK、KTV、DJ吧)或生产加工型店铺,以及国家法律禁止从事的其他各类行业,且商业在夜间(22:00-6:00)不得营业,避免扰民。项目通过以下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1)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振吊架、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设消声设备,机房门为隔声门。

(2)水泵机组设置隔振基础、柔性接头,避免管道传声。进水管道设可曲挠管道橡胶伸缩接头以减小水锤冲击和水泵振动产生噪声,连接水泵进出口的水管、进出机房隔墙处与运转设备连接的管道均采用减振吊架。在水泵的出水管上设置微阻缓闭式止回阀,消除停泵水锤的影响和水击所产生的管道震颤噪声等。

(3)在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水泵、风机、电梯电动机等设备将装设隔震器,并在各设备接驳风/水管道位置,采用避震软管连接,以降低有关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振动噪声。由于备用发电机验收期间未安装到位,待安置调试及防渗漏设备完善好后报我局备案。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住户、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预处理池产生的污泥。项目设垃圾收集桶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物业管理部门请专人每天将垃圾由垃圾桶清运至小区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商业垃圾中可能含有的硒鼓、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置。项目垃圾收集点找专人负责清理、喷洒消毒药水及定期冲洗,垃圾及时外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水监测结果

2017年7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中氨氮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T/T31962-2015)B等级标准,其余各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96)表4中三级标准。

2、噪声监测结果

2017年7月24日、25日验收监测期间,噪声厂界周围监测各点昼间、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项目设垃圾收集点用于收集项目的生活垃圾,再由环卫部门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项目化粪池清掏出的污泥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对商业垃圾中可能含有的硒鼓、废旧电池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处置。

四、文件档案及环保机构情况

经验收组现场检查,该项目的环保制度健全,落实了环保管理人员,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监测资料等环保验收文件及材料符合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要求,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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