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渚河路(惠文东街—光明大街)老旧给水管道内衬工程改造施工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渚河路(惠文东街—光明大街)老旧给水管道内衬工程改造施工项目(2)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4)工期:45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以评标现场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④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商务标为“明标”,技术标为“暗标”,对能明显区分投标人的内容,应放入商务标;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与投标人相关的词句、语言或任何标识、暗示。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30 09:00:00 至 2024-11-05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20 14: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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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邯郸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崔佳俊,联系电话:0310-31138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郝延新,联系电话:0311-68075817。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310-3113813 电子邮箱: Jckgfzh@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