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5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针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339.49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标段(包)编号:K32058200010002520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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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吉林省长荣优盛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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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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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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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滨河街以南,中韩滨河街以西,雾海西街以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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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33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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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11841.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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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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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针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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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1月15日至2023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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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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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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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刘馨鸿 |
联系电话:0431-81180917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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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17、58、78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长荣优盛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第二次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CRYSWT-2021-YZWTCJCYY-002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295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40.8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091.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749.24平方米。主要建设中韩文体促进交流中心、地下配套建筑以及场区公用辅助工程。 2.3招标范围:针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优质文体促进产业园建设项目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等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周期:与建设工程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需通过备案审核。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监理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等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项目计划投资:31305.9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3.3 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业绩认定: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6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0月26日 09 时 00 分起至 2021 年 11月01 日 16 时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 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117 室,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8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4室; 5.3现场解密: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网上评标。投标文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开始之前携带单位 CA 锁以及装有非加密投标文件的 U 盘到达指定地点,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锁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将非加密文件递交开标工作人员,进行非加密上传,未能使用 CA 锁解密和解密失败后未能将非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肆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收款人: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账号: 2205 0134 0100 0000 0143。 5.6投标保函:投标人也可采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嵌入的电子保函服务功能。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 24 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支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荣优盛文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长德大街1号 联系人:刘馨鸿 电话:0431-8118091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龙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蔚山路与幸福街交汇陶然公馆19楼 联系人:杨明金 电话:0431-85332368 邮箱:longtaigc@126.com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431-81188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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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01日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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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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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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