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湘南学院第14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湘南学院第14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南学院第14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22]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南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湘南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专项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南学院第14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郴州市湘南学院校区内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 14109.36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地下1层(主要为设备用房)、地上11层的学生宿舍,共设置6人间宿舍224间,4人间宿舍11间,6人间无障碍学生宿舍4间,配套建设室内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从工程初步设计到竣工以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设计工期15 日历天,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为准】。实际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本项目作出分期分批实施安排,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合同价格调整或补偿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总图设计、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提交合格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参与施工现场造价过程控制和管理,负责结算审核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统筹设计、招标、监理、造价、竣工等阶段或咨询管理工作;(2)协助办理项目报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等相关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提供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依据项目资源状况、用户需求等基本条件,负责绿色建筑专项评估、方案优化和项目审核、认证等工作;②进行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咨询业务的技术分析,撰写技术分析报告;③负责建筑节能项目设计工作。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工程专项咨询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3月2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5年(1800天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1500万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至少含设计、造价、监理其中两项内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或经济类职称,并且注册单位为同一家企业。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造价负责人要求: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郴州市(北湖区及苏仙区)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郴州市(北湖区及苏仙区)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和在监证明。根据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7其他要求:(1)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资格要求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③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可以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⑤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6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3月2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3-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5-216122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9.6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为1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9.8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号为:湘财采计[2022]004927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南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11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陈老师 项目负责人:梁向坤(项目负责人) 李伟 罗洲
电 话:0735-2653222 电 话:0731-84452818 18670711998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526451537@qq.com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南学院第14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22]8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南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湘南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设计、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专项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南学院第14栋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郴州市湘南学院校区内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 14109.36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栋地下1层(主要为设备用房)、地上11层的学生宿舍,共设置6人间宿舍224间,4人间宿舍11间,6人间无障碍学生宿舍4间,配套建设室内外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道路、绿化等。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从工程初步设计到竣工以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设计工期15 日历天,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2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以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施工的累计工期另加质量保修期为准】。实际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本项目作出分期分批实施安排,中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合同价格调整或补偿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总图设计、各专业的初步设计;提交合格的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参与施工现场造价过程控制和管理,负责结算审核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其他)。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1)统筹设计、招标、监理、造价、竣工等阶段或咨询管理工作;(2)协助办理项目报建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项目审核、核准或备案等相关工作。
☑招标代理服务:提供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代理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①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依据项目资源状况、用户需求等基本条件,负责绿色建筑专项评估、方案优化和项目审核、认证等工作;②进行绿色建筑与节能相关咨询业务的技术分析,撰写技术分析报告;③负责建筑节能项目设计工作。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项报告及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工程专项咨询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监理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3月2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5年(1800天内,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1500万的房屋建筑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至少含设计、造价、监理其中两项内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类或经济类职称,并且注册单位为同一家企业。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名称一致,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的在职员工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造价负责人要求: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造价单位)必须一致;3、拟任项目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监理单位)必须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郴州市(北湖区及苏仙区)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郴州市(北湖区及苏仙区)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和在监证明。根据2021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
3.2.7其他要求:(1)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须在投标时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承诺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或省住建厅最新发布的文件)的要求,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资格要求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③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可以不提供)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⑤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5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6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3月2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3-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5-216122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地址:http://www.czggzy.net/TPBidder)(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5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18715063426,QQ:321973819。
9.6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www.czggzy.net/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为1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9.8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号为:湘财采计[2022]004927号。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南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6楼1611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陈老师 项目负责人:梁向坤(项目负责人) 李伟 罗洲
电 话:0735-2653222 电 话:0731-84452818 1867071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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