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北斗传输信息终端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0115934-1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丁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聂婷婷67118164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北斗传输信息终端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行政区域 北京市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08: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4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09:30
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预算金额 ¥201.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婷婷
项目联系电话 67118164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丁女士010-64463503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聂婷婷6711816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0115934-13

项目名称:应急装备综合信息大数据智能服务系统北斗传输信息终端

预算金额:20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是否为核心产品

单位

数量

产地

1

北斗传输信息终端

1000

国产

2

北斗三号短

报文通信卡

1000

国产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2月28日前完成所有设备到货、调试并具备初步验收条件。原厂质保期为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未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14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领取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金、本人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宝绿码、行程卡绿码。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3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18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执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3.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4.疫情防控期间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只允许授权代表一人进入。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及人员,避免出现因办理相关手续等情况影响投标。授权代表须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宝不弹窗、行程码绿码。

5.因近期发生全国范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为响应国家号召减少人员聚集,防止因交叉感染导致疫情扩散,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与代理机构电话联系,办理招标相关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联系方式:丁女士010-644635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聂婷婷671181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聂婷婷

电 话:  67118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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