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6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意向。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专业用房设备器材采购
二、需求概况:我部拟建设专业用房,用于保障业务需求,预算1967万元。拟采购显示控制、音频处理、集中控制、视频会议、网络接入、基础配套与布线及综合集成相关设备器材与操作台等,以及系统配套安装和改造,具体情况如下:
显示控制:包括LED大屏、辅屏、高清摄像机、矩阵、拼接控制器等设备,支持专业用房的大屏显示、信号交换与处理、视频信号采集和显示控制。
音频处理:包括话筒、调音台、数字音频处理器、扬声器等设备,支持专业用房的会场拾音、音频调节、音效处理、会场扩声。
集中控制:以控制设备为核心,采用多级控制,以集中控制为主要方式,各类可控设备独立控制为辅助手段,具有对矩阵、大屏、音响、灯光等设备控制能力。
视频会议:主要包括MCU和视频会议终端,按照统一技术体制要求,规范系统建设,实现与其他参会单位双向音、视频调度。
网络接入:主要包括交换机和网络配线架,支持六种网系接入,每个信息点可支持四种网系接入的能力。
基础配套:包括交换机、KVM、视频监控子系统和电话子系统等。
布线及综合集成:主要为视频信号、音频信号、网络信号、电话语音、控制信号等提供互联、引接功能,支持综合运行。
操作台:包括汇报席、操作席、观摩席、会议桌、配套房间家具等。
配套改造: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必要的改造和吸音降噪处理,主要包括地台,大厅前后立面,部分配套房间门窗、地板等改造内容。
三、参与意向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参与意向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一级保密资格证书,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谷先生
办公电话:010-66326424-3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五、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10-663264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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