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yklixy-f4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单位建设需求,现对我部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对此有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KLIXY-F4013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1年的实验室科研助理相关人力资源服务(简称“人力资源服务”)。预计总人月数量不少于12人月,不大于24人月。要求成交供应商以驻场办公的方式派出相应人员在采购单位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技术员及科研助理相关人员为“驻场人员”。
(2)根据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的驻场人员层次、数量及具体时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单位要求协同招聘驻场人员,与驻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驻场人员入离职管理。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驻场人员提供所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服务。
(3)采购单位为驻场人员提供工作条件,但与驻场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采购单位依据驻场人员实际驻场情况向成交供应商明确发放工资和绩效,工伤、工亡及其他潜在原因产生的费用按照聘用合同执行。如采购单位因项目实施需求,在征得驻场人员同意后,可以在本次采购服务终止前或终止时,要求驻场人员从成交供应商处离职,转入其他单位继续工作,成交供应商须给予认同且配合转移。
2.驻场人员工作内容
驻场人员主要提供但不限于技术研制、实验室管理、学术成果转化、财务助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其工作内容采用“给具体人分配具体事”的方式,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项目进展和项目需要具体安排。
3.驻场人员岗位要求
(1)成交供应商派驻采购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军队政治审查的相关要求,政治审查无问题,原则上驻场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一般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专门技术/技能的人员年龄和学历可放宽,需通过采购单位的技术面试、安全保密培训等环节。聘用采购单位现有人员除外。
(2)从事科研助理的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文字撰写与表达能力,熟练的使用办公软件开展工作能力。
(3)其它具体业务能力要求需结合所从事工作具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确定。
(4)驻场人员确定后,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工作内容由采购单位直接指派,不从事成交供应商其他工作。合同履行期内,若驻场人员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合适人选。
4.费用标准: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外包服务全额增值税标准核算并纳税(税率不超过6%,以增值税发票载明的税率为准),成交合同金额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构成人力资源服务费用额度(以下简称“服务费额度”)。每人月服务费用分为基本费用、绩效支出和管理费用三部分,均从“服务费额度”中支出。
(1) 基本费用由采购方确定,包括驻场人员的基本工资(发放到个人银行卡,含货币形式的奖励福利补助)、保险费用(含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公积金三部分,社会保险包含五险,含单位、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缴纳额度由成交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驻场人员个人意愿确定)、个人所得税、体检费(不低于900元/人年)等四部分。如果驻场人员为兼职人员,可以不包含保险费用和体检费。
(2) 绩效支出由采购方按月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具体发放额度。
(3) 管理费用包括基础管理费和风险金两部分:基础管理费主要用于招聘、管理等费用,按实际驻场工作的人月数量定额收取。风险金主要用于驻场人员离职补偿、意外处置等费用,按驻场人员实际应发工资(基本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五险一金+绩效)数额的固定比例收取。
5.服务期限和数量:服务期限约1年。成交人按照采购方要求以派驻相应数量的人员驻场形式提供服务,费用逐月从“服务费额度”中列支,“服务费额度”剩余为0时,服务终止(可以提前终止)。预计总人月数量不少于12人月,不大于24人月。
当剩余“服务费额度”小于1个月度服务费用,但又不为0时,将根据剩余“服务费额度”与上一月度实际发生费用的比值(记为A),确定驻场人员最后一个月的工作天数。即:最后一个月的工作天数=最后一个月的法定工作天数×A,四舍五入取整。
6.驻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每月25日前采购方将确定驻场人员本月工资和上月绩效发放人员名单和具体数额,成交人在收到发放名单等信息后5个自然日内发放至驻场人员个人银行卡。成交人按照国家规定时限缴纳驻场人员的五险一金(含单位、个人部分),不得因工资发放时延耽误五险一金缴纳。如果驻场人员为兼职人员且已经缴纳五险一金,可以不再重复缴纳。
(二)实施人员要求
1. 成交人需组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小组。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
2. 驻场人员符合驻场人员岗位要求。
(三)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1. 驻场人员作休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采购方本单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2. 驻场人员应遵守采购方相关规章制度和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上岗工作。
3. 驻场人员与成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政治审查、保密协议、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体检等材料,应报采购方备案。
(四)服务地点要求
服务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
五、供应商资质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关联公司询价。
六、询价文件获取
自项目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按以下步骤领取招标文件:
(1)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联系人;
(2)以“某某公司参加**采购项目”为邮件标题,将以下内容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1471194048@qq.com
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pdf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pdf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报价单pdf扫描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按发出询价文件要求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投标人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八、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731-8700126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九、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参、刘老师
电 话:0731-87001033、0731-8700106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一、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YKLIXY-F4013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1)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为1年的实验室科研助理相关人力资源服务(简称“人力资源服务”)。预计总人月数量不少于12人月,不大于24人月。要求成交供应商以驻场办公的方式派出相应人员在采购单位提供服务。以下简称技术员及科研助理相关人员为“驻场人员”。
(2)根据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的驻场人员层次、数量及具体时间,成交供应商负责按采购单位要求协同招聘驻场人员,与驻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驻场人员入离职管理。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驻场人员提供所有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服务。
(3)采购单位为驻场人员提供工作条件,但与驻场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采购单位依据驻场人员实际驻场情况向成交供应商明确发放工资和绩效,工伤、工亡及其他潜在原因产生的费用按照聘用合同执行。如采购单位因项目实施需求,在征得驻场人员同意后,可以在本次采购服务终止前或终止时,要求驻场人员从成交供应商处离职,转入其他单位继续工作,成交供应商须给予认同且配合转移。
2.驻场人员工作内容
驻场人员主要提供但不限于技术研制、实验室管理、学术成果转化、财务助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其工作内容采用“给具体人分配具体事”的方式,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项目进展和项目需要具体安排。
3.驻场人员岗位要求
(1)成交供应商派驻采购单位人员必须符合军队政治审查的相关要求,政治审查无问题,原则上驻场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一般年龄不超过60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专门技术/技能的人员年龄和学历可放宽,需通过采购单位的技术面试、安全保密培训等环节。聘用采购单位现有人员除外。
(2)从事科研助理的人员,须具备良好的文字撰写与表达能力,熟练的使用办公软件开展工作能力。
(3)其它具体业务能力要求需结合所从事工作具体要求,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协商确定。
(4)驻场人员确定后,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驻场人员工作内容由采购单位直接指派,不从事成交供应商其他工作。合同履行期内,若驻场人员无法满足采购单位的服务需求,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合适人选。
4.费用标准:成交人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规定的外包服务全额增值税标准核算并纳税(税率不超过6%,以增值税发票载明的税率为准),成交合同金额扣除增值税后的余额构成人力资源服务费用额度(以下简称“服务费额度”)。每人月服务费用分为基本费用、绩效支出和管理费用三部分,均从“服务费额度”中支出。
(1) 基本费用由采购方确定,包括驻场人员的基本工资(发放到个人银行卡,含货币形式的奖励福利补助)、保险费用(含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和公积金三部分,社会保险包含五险,含单位、个人缴纳部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缴纳额度由成交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驻场人员个人意愿确定)、个人所得税、体检费(不低于900元/人年)等四部分。如果驻场人员为兼职人员,可以不包含保险费用和体检费。
(2) 绩效支出由采购方按月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具体发放额度。
(3) 管理费用包括基础管理费和风险金两部分:基础管理费主要用于招聘、管理等费用,按实际驻场工作的人月数量定额收取。风险金主要用于驻场人员离职补偿、意外处置等费用,按驻场人员实际应发工资(基本工资+个人所得税+个人应缴五险一金+绩效)数额的固定比例收取。
5.服务期限和数量:服务期限约1年。成交人按照采购方要求以派驻相应数量的人员驻场形式提供服务,费用逐月从“服务费额度”中列支,“服务费额度”剩余为0时,服务终止(可以提前终止)。预计总人月数量不少于12人月,不大于24人月。
当剩余“服务费额度”小于1个月度服务费用,但又不为0时,将根据剩余“服务费额度”与上一月度实际发生费用的比值(记为A),确定驻场人员最后一个月的工作天数。即:最后一个月的工作天数=最后一个月的法定工作天数×A,四舍五入取整。
6.驻场人员工资发放方式:每月25日前采购方将确定驻场人员本月工资和上月绩效发放人员名单和具体数额,成交人在收到发放名单等信息后5个自然日内发放至驻场人员个人银行卡。成交人按照国家规定时限缴纳驻场人员的五险一金(含单位、个人部分),不得因工资发放时延耽误五险一金缴纳。如果驻场人员为兼职人员且已经缴纳五险一金,可以不再重复缴纳。
(二)实施人员要求
1. 成交人需组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小组。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人单位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
2. 驻场人员符合驻场人员岗位要求。
(三)生产及安装调试等要求
1. 驻场人员作休时间由采购方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采购方本单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
2. 驻场人员应遵守采购方相关规章制度和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后才能上岗工作。
3. 驻场人员与成交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政治审查、保密协议、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缴纳情况、体检等材料,应报采购方备案。
(四)服务地点要求
服务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
五、供应商资质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参加本项目询价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关联公司询价。
六、询价文件获取
自项目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意向参加的供应商按以下步骤领取招标文件:
(1)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联系人;
(2)以“某某公司参加**采购项目”为邮件标题,将以下内容发送至采购联系人邮箱:1471194048@qq.com
1)投标人全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pdf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pdf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报价单pdf扫描件(加盖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按发出询价文件要求时间为准。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投标人按询价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八、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731-8700126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九、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参、刘老师
电 话:0731-87001033、0731-8700106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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