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202302171/ZZ2300632B050168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9
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已获批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
2.2项目编号:202302171/ZZ2300632B050168
2.3项目预算(含税):约人民币300000.00元。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开展全面验证(包含投产前后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
结合验证情况,对本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实施进行全面优化及提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8免费维护期限:不低于1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2.9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新会计准则咨询或预期信用损失落地咨询或风险管理审计或内控管理审计等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提供合同的须有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合同签字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包含维护期限)不得同时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书面承诺。
3.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出具相关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6日(以公告时间为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携带登记资料在昆明市进行投标登记或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登记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如以邮件形式进行投标登记的,发送邮件时须注明xxx(单位名称)-xxx(项目名称)-登记资料)。
5.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获取费用转账凭证(如有),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登记时间之内缴纳到账(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注: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
6.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联系人:袁先生手机:130210669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编号:202302171/ZZ2300632B050168
资金来源: 其它招标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9
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已获批准,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二、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的全面验证项目
2.2项目编号:202302171/ZZ2300632B050168
2.3项目预算(含税):约人民币300000.00元。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对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开展全面验证(包含投产前后验证),出具相应的验证报告。
结合验证情况,对本行预期信用损失法的实施进行全面优化及提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6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8免费维护期限:不低于1年,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计算。
2.9服务质量要求: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2.10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注: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与本项目类似的新会计准则咨询或预期信用损失落地咨询或风险管理审计或内控管理审计等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若提供合同的须有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及合同签字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投标人在本项目服务期内(不包含维护期限)不得同时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并出具相关书面承诺。
3.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出具相关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6日(以公告时间为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携带登记资料在昆明市进行投标登记或将加盖单位鲜章的登记资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登记(如以邮件形式进行投标登记的,发送邮件时须注明xxx(单位名称)-xxx(项目名称)-登记资料)。
5.2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获取费用转账凭证(如有),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箱)。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登记时间之内缴纳到账(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注: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6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
6.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袁 先 生
手 机:13021066931
邮 箱:130210669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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