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晓辉15704768277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市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陈立军0476-8468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松山区上官地镇敬老院院落对外租赁的公告

 

赤峰市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租人: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

二)出租标的简介:本次出租标的物为松山区上官地镇敬老院,敬老院整体院落位于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大五十家子村,包括院内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其中:院落占地总面积8625.4平方米,院内5栋砖混房屋合计1271.4平方米、彩钢煤棚94.8平方米、砖木结构厕所24平方米、养殖棚155.25平方米及水井两眼。院落通电,自行供暖。拟出租院落具体情况如下:

出租标的名称

出租标的地理位置

面积

(㎡)

 

租期

(年)

 

租金

(元)

 

竞价

保证金(元)

 

竞价涨幅(元) 

上官地镇敬老院

上官地镇大五十家子村

8625.4m²

3

94575.00

5000

1000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产权属于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所有。

2、本次出租的房屋院落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院落租金。

二、房屋租赁要求

1、房屋租赁期间的水、电、暖及维修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负责。

2、租赁期内,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宜,所需全部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房屋装修前必须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出租人与相邻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造成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对承租人的装修、装潢、改善和增设的他物不负有修缮义务。

3、《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人要无条件将所承租房屋在10日内交还出租人,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租赁期内,除非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否则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借给他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应按规定与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转租合同须报出租人书面同意。

5、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房租。因法律、法规或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按承租人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出租人对于承租人承租期内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由承租人享有。

6、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不再出租,出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30日前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租赁期满,如出租人房屋继续对外租赁,承租人未参加竞租或参加竞租但最终未能中标,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承租房屋交还给出租人,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7、意向承租人应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到现场查看租赁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就出租房屋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相关疑问须在房屋出租公告截止前提出。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房屋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房屋现状及租赁要求,出租人及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8、承租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及所附《房屋租赁合同》的全部条款,并自公示期满(3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9、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3年月11日83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30时止。

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日830时起至2023年11月13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点:赤峰市松山区上官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晓辉

 :15704768277

五、承租人确定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六、竞租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置

(一)意向承租人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租保证金(详见交易手册)。

1、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60502031920001314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站前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94002037

2、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00164666305250741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194000300

3、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4179430018010054024

开户行:交通银行赤峰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01194000019

4、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3760104000380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103194023762

5、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205401220000000008292

开户行:赤峰元宝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亚兴支行

开户行行号:402194000255

6、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244136991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194003070

7、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8115601012400009953

开户行:中信银行赤峰分行

开户行行号:302194027716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均应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提交加盖银行转讫章的回单)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一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租金的支付及交易佣金

(一)租金的支付 

承租人须于标的成交公示期(5天)届满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即第一年租金向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局国库一次性全部付清。以后每年租金交至松山区财政局国库,每次交纳12个月,均为上交租。

(二)交易佣金

无。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留加盖公章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5、《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4)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2);

4、《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3年月日830时起至2023年月日1730时止(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陈立军

 话: 0476-8468066

 址:

发布单位:赤峰市松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23  11   1 

交易手册.docx上官地镇敬老院出租合同.doc法定代表人委托书.doc自然人委托书.doc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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